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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品犯罪是一种严重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的犯罪行为,司法实践中,法院往往倾向于对毒品犯罪适用较重的法定刑,较高的重刑适用率必然导致毒品犯罪死刑适用人数的增多,因此我国毒品犯罪的死刑适用率是比较高的。本文以限制毒品犯罪的死刑适用为研究的主线,在对我国毒品犯罪死刑适用的立法规定以及相关量刑情节梳理的基础上,通过对毒品犯罪死刑适用标准以及毒品犯罪死刑适用中量刑情节的实证分析,指出毒品犯罪死刑适用中存在的问题,最后提出了限制毒品犯罪死刑适用的路径,即提高适用死刑的最低毒品数量、坚持数量与其他情节并重以及建立影响死刑适用的量刑情节层级及适用规则。全文共分为三个部分,大约28000字。第一部分,毒品犯罪死刑适用的标准及量刑情节:该部分内容一方面梳理了我国立法中关于毒品犯罪死刑适用标准的规定,即毒品犯罪适用死刑的五种情形,包括毒品数量以及其他四种情形;另一方面梳理了毒品犯罪死刑适用的量刑情节,主要从法定量刑情节和酌定量刑情节的角度进行分类整理。第二部分,毒品犯罪死刑适用的实证分析:根据毒品犯罪的死刑判例,一方面对毒品犯罪适用死刑的五种情形进行了分析,另一方面总结并分析了司法实践中毒品犯罪死刑裁量中的几种常见的量刑情节,包括累犯和毒品再犯、自首和立功以及共同犯罪等法定量刑情节以及毒品纯度、特情介入及受雇佣运输毒品等酌定量刑情节。第三部分,毒品犯罪死刑适用存在的问题及改进:通过对我国现行法律规定的毒品犯罪死刑适用标准及量刑情节的实证分析,指出我国毒品犯罪死刑适用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即适用死刑的毒品数量过低、“唯数额论”以及量刑情节运用中存在的问题。在此基础上,提出完善的建议:一是提高适用死刑的最低毒品数量,将毒品犯罪适用死刑的最低数量标准提高为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1000克;二是坚持数量与其他情节并重,在量刑时既要考虑数量又不能忽视其他量刑情节;三是建立影响死刑适用的量刑情节层级及适用规则,将量刑情节划分为不同的层级,并恰当的处理趋轻情节和趋重情节的冲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