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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自然界或人类社会中,无论物种间、物种内包括人类社会在内都存在着普遍的合作行为,并且这些合作行为往往是利他性的,而利他性合作行为显然违背了经典经济学中个体是“自私”或“理性”假定。那么,人什么时候应该表现为利他性合作行为即无私性?而什么时候又该表现为理性行为即自私性?一直是社会学、经济学和生命科学中最大的、未曾解决的科学问题之一。在现有的研究中,经济学鼻祖亚当·斯密在《国富论》一文中从“理性人”的角度对人的合作行为进行了解释。进化生物学家达尔文从“适应性”角度解释了动物的合作行为。然而,如果假定个体在演化过程中是“自私的”或“理性的”,那么为什么在自然界或是人类社会中仍然存在着大量的利他性合作行为?英国 W.D.Hamilton(1964)从个体之间的亲缘关系的角度对利他行为给出了一个解释,并形成了经典的“亲缘选择”理论。随后,Robert Trivers(1971)给出了“互惠选择理论”来解释合作现象,该理论认为没有亲缘关系的个体之间可通过利益互换来实现合作以维持合作的稳定。然而,Boyd和 Lorberbaum(1987)认为如合作系统中存在一个合作的均衡,该均衡会由于“投机”个体的扩散而瓦解。近些年的理论研究和实验观测进一步表明对于存在投机现象的合作系统中,现有的理论都很难解释其合作稳定的维持机制。上述理论都是基于参与者都是对称的前提假设得来的,而现在越来越多的证据都表明合作双方是一种非对称相互关系。那么非对称性将对合作系统的合作行为产生什么样的影响?参与非对称合作的个体在策略选择上会有什么不同?这些问题的解决对互利合作系统的研究具有重要的理论和实际意义。 本文基于二人重复囚徒困境博弈实验,通过引入非对称性惩罚策略即博弈双方选择惩罚策略时,所获得的收益不对等,在Dreber et al(2008)和Wu et al.(2009)研究的基础上设计三策略非对称性博弈实验,即通过调整惩罚系数设计出博弈双方的惩罚系数对称的实验(A0)和惩罚系数非对称的实验(E)两种类型实验。其中,惩罚系数对称的实验组采用的是1:4的惩罚系数比;惩罚系数非对称实验设计了博弈双方的惩罚系数比为1:2和1:4的非对称实验(E1)及惩罚系数比为1:6和1:4的非对称实验(E2)。通过博弈实验研究发现,与对称性条件下的实验结果相比较,非对称条件下对应的合作率为20%,低于对称情况下的合作率31.5%,说明非对称性群体倾向于使用更少的合作策略;非对称条件下对应的不合作率为68%,高于对称情况下的不合作率57.5%,说明非对称群体更倾向于使用更多的不合作策略;非对称条件下对应的成惩罚率为12%,高于对称情况的惩罚率11%,说明非对称群体倾向于使用更多的惩罚策略。进一步对对称群体与非对称群体在博弈策略选择方面是否存在差异进行 Mann-Whitney U非参数检验,得出对称群体与非对称群体两类群体在合作策略、不合作策略选择上存在显著差异,在惩罚策略的使用上不存在显著差异。同时对实验数据进行建模分析,得出非对称群体倾向于使用更少的合作策略,比对称群体使用更多的不合作策略及惩罚策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