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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社会的发展,单个个体的行为向外辐射的范围和影响在不断的增加,个体行为对社会其他主体带来利益或不利益的影响也在不断增大。同时,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以及公民参与意识、维权意识和法律意识的不断强化,食品安全、环境污染、消费者权益受损害等领域层出不穷的问题,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在这样的大背景下,传统的仅仅依靠政府的行政权力对公共利益进行保护和救济的方式已经远远不能满足人们的要求。因此,以维护社会公共利益为目的的公益诉讼应运而生。可以说,我国的民事公益诉讼是首先在实践中得到发展的。从1996年1月中国出现的第一起公益诉讼至今,公益诉讼在实践中的发展已有十余年,而法律上一直存在空白。然而,就在此前通过的新《民事诉讼法》终于加入了对于民事公益诉讼的安排。民事公益诉讼入律可以说是一大进步。然而,由于新《民事诉讼法》规定的较为原则和简单,不免给司法实践带来一定的困难。因此,对我国民事公益诉讼制度进行进一步的研究是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的。本文分为以下几个部分:第一部分是序论,主要概括我国民事公益诉讼的现状,强调对我国民事公益诉讼制度进行完善的重要意义。第二部分是民事公益诉讼的概述。主要从民事公益诉讼内涵、特点和本质进行论述,这三个方面是民事公益诉讼的理论基础。第三部分民事公益诉讼制度的比较研究。笔者主要从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的几个国家的民事公益诉讼制度进行比较,同时对我国民事公益诉讼制度从无到有的发展历程进行介绍。第四部分是对我国民事公益诉讼制度的构建。民事公益诉讼不同于普通的民事诉讼,在制度上具有一定的特殊性,而这些在我国法律中是没有具体规定的。在这部分中,将重点论述民事公益诉讼与原告资格的拓宽。原告资格的确定是民事公益诉讼中争议较多的问题,同时掌握着进入民事公益诉讼的闸门,是我们研究民事公益诉讼制度构建首先会遇到的问题,因此,笔者将对此部分进行重点的研究,从传统的原告资格理论入手,探索适合于公益诉讼的原告资格,并对各类主体行使公益诉讼起诉权的顺位进行研究。此外,笔者还将对民事公益诉讼的受案范围、证据制度以及诉讼费用的承担这几个方面进行论述,以期能为该制度在我国的进一步完善尽到绵薄之力。第五部分是结论。笔者将对全文进行总结性陈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