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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监督是国家监督权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现代行政管理的一个重要环节,它对维护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的正确贯彻实施,惩治腐败,促进政府机关的廉政勤政建设,提高行政效能,起着极为重要的保障作用。在反腐败形势依然比较严峻的情况下,如何强化行政监督力度,处理党内监督与行政监督的关系,是探索具有中国特色的强化对权力的监督制约机制的重要命题。在这一大前提下,强化行政监督就是要对权力的运行加以监督和制约,因而,研究完善行政监督体系的途径,对于消除腐败现象、缓和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都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我党的执政地位是历史和人民赋予的,作为执政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其他部门中由国家机关任命的领导干部绝大多数都是共产党员。出于我国当前国情考虑,论及行政监督势必然会涉及党的纪律检查,单纯强调行政监督是无济于事的,而纵向的我国监察体制发展沿革以及横向的其他国家的行政监督可能并不存在上述现象,所以纵横两个方向的行政监督体制只能为本文提供设想,实际上,以目前情况来看,笔者认为如何将党内监督与行政监督有效结合起来才是能否实现行政监督有效进行的关键所在。就当前而言党的专门监督机构——纪律检查委员会,无论从监察力度上还是监察能力上都有所欠缺——同级党委领导纪委,而纪委和监察处本身就是“两块牌子,一套人马”,这就造成了监察——无论是党内监督还是行政监督——的先天不足。监察机制,无论是党内监督还是行政监督,对于党政“一把手”的监督在很大程度上没有实现。当前对于如何加强行政监督有多种论点,诸如提高监察机关独立性、权威性,实现个人财产实名制等等,但笔者认为这些都是“治标”,如果要“治本”或许只能从行政监督体制本身着手。笔者认为鉴于“一把手”必然是党员,只有加强和完善党内监督才能从根本上推进行政监督,那么将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这一专门机构从新改组进而推动行政监督或许具备更大的可行性。实现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垂直领导固然是个不错方法,但由于这样对于党政“一把手”的监督不力会依然如故,那么不如彻底改组这一机构,由党的最高领导人兼任纪委书记或者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直接领导——后者的威慑力当然不如前者——但最起码能够给党内监督一个基本的地位,不至于像目前这么尴尬。本文的主要内容如下:本文主要研究在当前社会迅猛发展、经济活动日趋频繁、行政权力主导经济活动力度空前的大背景下,面对我国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的现实状态,如何实现我国行政监督体制的完善与强化。为此本文回顾了我国监察体制的渊源,借鉴了一些发达国家在行政监督方面的经验教训,分析了当前我国行政监督乏力的成因,并为行政监督体制的完善提出了相应的对策。本文的绪论主要介绍本研究的理论和现实背景、研究的理论和现实意义、文献综述、文章的主要内容和结构等内容;第一部分是“现行行政监督体系及其利弊”,界定了行政监督体系的内涵和外延,简要介绍了我国行政监督体系的形成及发展历程,回顾了我国当前行政监督体制的由来,分析了纪委与监察部“合署办公”的利弊,第二部分是“可资借鉴的行政监督体系”主要包括“我国传统的行政监督体系”和“国外行政监督略述”,通过描述秦汉时期和明代的监察体制,提出在我国这种经济文化发展极不平衡的国度,严密的行政监督体制有其必要性和必然性;然后对一些西方国家,芬兰、瑞典、奥地利、香港等国家和地区的行政监督进行简要的描述。第三部分是“行政监督与党内监督”的关系,指出“只有加强和完善党内监督才能从根本上推进行政监督”是由现阶段国情决定的必经之路。第四章是“当前行政监督存在的突出问题”,主要是结合当前一些热点问题提出行政监督所存在的突出问题。第五章是结论章,主要结合前人观点和目前行政监督所存在的问题提出可行性对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