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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职能的转变,当前社会各界对工商部门的工作要求、对干部的行政办事效率、对服务质量等的要求也越来越高,因此,亟待改革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职能,强化其服务理念。 本文首先从新公共管理理论、新公共服务理论等公共管理理论之间的联系与区别入手,梳理清楚宏观层面上服务型工商的改革脉络,从而构建起服务型工商体制发展的基本内容,并对其存在的价值以及必要性进行了系统的阐述。 其次,通过文献检索和分析,结合A市工商局的管理实践,分别面向内部员工和外部服务对象,采取问卷调查方式,分析了A市工商局服务型工商建设的现状及主要问题,包括科学理论理解不深、科学理论运用不勤,队伍建设不到位、信息化建设乏力、12315申投诉举报维权作用未充分发挥和行政执法监督不到位等。在此基础上深入剖析其产生的原因,明确了解决问题的根本在于机制的建立健全和科学发展观的有效践行。 最后,基于“新公共服务理论”和“其他地区服务型工商的建设经验”,来明确A市工商局服务型工商建设的总体标准、窗口服务标准、市场监管服务标准和行政执法服务标准。结合A市工商局实际,以思想观念转变为基础,通过对职能认识的增强,建立起相应的体制机制,不断提高队伍的基本素质和工作效率。 该研究致力于A市工商局服务质量的提高及服务效率的提升,以期对其他地市、县级工商部门建设服务型工商工作的开展提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