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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派律学”形成于清朝同治、光绪年间,是以清朝刑部官员为主体的一个学派。主要成员有创始人薛允升,中坚人物赵舒翘,殿后者吉同钧以及著名法学家沈家本、董康、许世英等。他们多年从事审判工作,精研律学,律学成就为学界所称道;在司法实践中有着不凡的执业能力和法学素养,在审理案件等司法活动上往往有着杰出表现,同时,也表现出求真务实、公正、廉直的职业精神。“陕派律学”的学者都著作等身,代表作品主要有薛允升著《唐明律合编》和《读律存疑》,赵舒翘所著的监狱学著作《提牢备考》还有吉同钧所著的《大清律例讲义》等。他们在律学研究上精研中国传统古律,对历代律例进行深入的分析,明晰其渊源沿革,并思考探求,形成独具特色的律学思想。他们的研究不只涉及律法,同时还对司法实践进行探讨,另外,还关注西方先进的法律思想,对西法对中国的借鉴作用进行了探讨和思考。“陕派律学”的学者们经过多年研究著述,对中国传统法律制度和传统法律文化进行了全面而详实的探讨和总结,取得了极高的律学成就,在律学史上占据着至关重要的地位,他们的学术成果不失为中国传统法律的宝库,使后世的法学研究者可以通过其纵观中国律学史,这对中国律学研究有着重要意义。“陕派律学”的成员大都提倡法律改革,并在清末法律变革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从创始人薛允升开始,就提出了改法修律的思想,并在一定程度上成为清末变法修律的先导,其所著的《读律存疑》被称为变法修律的圭臬。吉同钧等人直接参与并推动了请末修律,沈家本更是作为修律的主导人物,起着不容忽视的作用。“陕派律学”不仅是律学家的组织,也同时是封建官僚,因此他们的法律变革思想的最终目的是维护封建王朝的统治,他们的思想不会抛弃对封建基本伦理道德的尊重和坚持“陕派律学”的改法修律意识和思想,顺应当时中国社会的发展,具有一定的先进性,为推动中国法制近代化立下了汗马功劳。“陕派律学”的许多法律思想观点对当代法制建设、当代法制变革和法学教育都具有借鉴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