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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提出农业支持政策和农业保护政策是性质不同的两类农业政策,农业支持与农业保护的划分是以政策传导机制是否扭曲市场机制为标志的。凡是对市场机制产生扭曲效果的政策都是农业保护,政府利用行政或法律的强制力量,使农民在实现其农产品价值时能够得到高于由市场均衡价格所决定的收入。农业支持则是“对贸易不发生或最低程度发生扭曲”的政策,政府从改善农业生产的基本条件入手,通过对农业科技、教育、水利、环保、基础设施等公共产品的财政投资,为农业的发展夯实基础,增加后劲。在此基础上,从理论和实践上分别分析了农业支持政策与农业保护政策的优势和弊端。随后,阐述了我国实行农业支持和保护的必要性。然后,对我国农业支持和保护政策的现状进行了分析。最后,对我国农业支持和农业保护政策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