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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资源安全供给是关系现代化建设的重大战略问题,事关国家经济安全和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已成为中国的核心利益。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财政部、国土资源部颁布了新的《国外矿产资源风险勘查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国外矿产资源风险勘查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专项用于地勘单位和矿业企业到国外进行国内短缺、国民经济发展急需的矿产资源勘查项目的补助资金和开发项目的贴息资金。
矿业有其自身的特点,不同的勘查开发阶段其融资方式和取得资金的来源也不尽相同,勘查阶段融资最大的特点是融资风险高,资金需求量较小,勘查成功时收益率较高,可选择的融资方式相对较少,开发阶段融资特点是资金需求量大,风险程度较低,资金回报率有所下降,可选择融资的方式多,矿山投产进入经营期,是矿业开发的一个崭新阶段,这个阶段的资金需求主要是运营资金以及偿还债务。
本文主要针对矿产勘查和开发不同阶段,从融资可行性和投融资风险收益角度,对我国企业海外勘查开发矿产的融资模式进行研究:
(1)在矿产勘查的预查、普查、详查和勘探等高风险阶段,主要通过自有资金、私募股权融资(风险投资)、海外矿产风险勘查专项资金和加拿大、澳大利亚等矿业资本市场融资。
(2)在矿山开发和建设阶段,主要通过国家开发银行、中非基金等提供的贷款,香港、英国和新加坡等矿业资本市场融资。
总之不同的勘查开发阶段意味着不同等级的风险,需要不同的机构、公司利用其自身的优势和经验识别风险,制定出切实可行的融资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