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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经济全球化的有力驱动下,服务贸易作为各国新的经济增长点发展迅速,不仅在全球贸易总量中的比重不断扩大,在世界经济中所处的地位也日益提高,服务贸易的发展程度更是已经成为衡量一个国家综合国力的重要因素。而对于亚洲经济发展势头强劲的新加坡和印度而言,两国都是极具全球竞争力的主要贸易出口国,其中服务贸易更是在这两个国家的经济发展中扮演了非常重要的角色。近年来,两国均加快了各自服务贸易自由化的步伐,在推进多边贸易自由化进程的同时,更是通过一系列双边特惠贸易协定来实现自身的贸易扩张。一方面,同为WTO成员国,新加坡和印度在GATS框架下固定了各自市场准入的具体承诺范围,而另一方面,就这两国与他国签订的双边特惠贸易协定来看,服务贸易自由化的类别和具体开放程度又各有不同,因此,本文主要从新加坡与印度在 GATS与PTAs项下以及不同PTAs项下的服务贸易承诺出发,以《新加坡-印度全面经济合作协议》与《新加坡-美国特惠贸易协定》为典型,着重分析在PTAs项下新加坡与印度服务贸易承诺自由化程度更高的情形,从而发现基于双边互惠的需要、贸易伙伴的施压、贸易政策逐步开放等原因,在特定贸易安排下的承诺会呈现出“GATS+”的特征。而同样因为互惠程度的对等要求以及对于特定贸易伙伴的行业保护,PTAs项下的部分服务贸易承诺也较WTO表现出了更为保守的一面。 而就新加坡分别与印度和美国签署的特惠服务贸易条款来看,后者因其自身强势的贸易对手地位、广阔的国际市场以及更为彻底的否定清单列举法等因素,而比前者享有对新加坡更多的服务贸易自由化利益。因此,综合两国丰富的特惠服务贸易经验来看,若能良好地运用双边或区域的特惠贸易安排来实现自身服务贸易上的扬长避短,一方面为本国的优质产业开辟更多的国际市场,另一方面也谨慎对待外资对于本国薄弱行业的强势入侵,就能推进本国服务贸易产业的良性发展。故本文从新加坡与印度在PTAs项下的特惠贸易经验出发,在贸易伙伴的选择、服务承诺的改进以及承诺清单列举方式的选择上对我国的服务贸易发展提供了借鉴和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