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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我国医疗卫生事业发展迅速,服务的质量有较大改善,但已有卫生资源并不能满足民众日益增长的需求。医疗体制改革下的医疗卫生服务市场化,使得公共服务的公平性和均等性下降,医疗纠纷问题突出。医疗纠纷的产生,不仅给医疗机构的正常秩序造成恶劣影响,也给医患双方在经济和精神上造成双向损失,医患关系恶化,给整个社会公共秩序带来了较为严重的安全隐患。医疗纠纷产生的原因不仅包括对治疗效果的不满,也包括医患沟通不顺畅、医院公益性减退、患者期望提高且维权意识增强等。此外,现存的医疗纠纷处理机制不健全,使得在出现纠纷后难以有效解决,也促使了"医闹"等较为恶劣行为的愈演愈烈。医疗纠纷的妥善处理不仅直接关系到医疗机构的正常工作秩序的开展以及患者切身利益的保障,更关乎到和谐社会的构建和发展。目前多数研究都集中在省市级三甲医院,现行较为有效的人民调解等第三方调解制度也是建构在三甲医院基础之上。以二级医院为主的县域医院并未受到足够重视,县域地区因经济发展、文化教育及医疗卫生服务状况都要低于省市级地区,就诊患者及医生大多受教育平均水平低于省市级,且目前县域医院医疗纠纷处理尚无较为系统有效的途径,因此,如何在有限的资源和更为艰苦的环境下,分析其医疗纠纷处理困境,构建与县域二级医院发展相适应的解决机制显得尤为重要。在明确本文的研究主题和研究目的的基础上,首先运用社会冲突理论对县域二级医院医疗纠纷及特点进行阐述,对医疗纠纷处理方式及特殊性进行概述。然后选取河南省Z县作为研究个案,通过调查问卷及深入访谈了解该县二级医院医疗纠纷处理现状及困境,依据危机管理理论及治理理论要求,从前提要求、关键路径、基础保障、难点化解四个维度提出化解医疗纠纷问题的对策。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基础上提出长效治理机制组成:首先,要对现有的三种传统的医疗纠纷解决方式进行改进;其次,要构建多元化纠纷治理机制框架,从平台搭建、制度优化、制度引进等方面进行改革;再者,完善保障机制,通过对多个主体责任明确,制度保障来得以实现;最后,完善监督机制,使得多元化医疗纠纷治理路径得以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