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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全球化经济和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物流科学成为21世纪最有影响力的新学科之一.任何一个经济发达的国家和地区都离不开完善的物流体系的支持,任何一个管理高效的企业都离不开科学、有效的物流管理.由于物流在实践中是降低成本的"第三利润源泉",因此物流理论引入我国后,受到了政府和企业前所未有的关注.作为物流专业化集中表现的第三方物流,也首当其冲备受推崇,迅速升温.随着这一新兴行业的发展,随之而来的是相关的法律问题.本文主要目的在于以传统的民商法理论为基础,解决国际物流业尤其是第三方物流在我国发展的法律障碍和具体业务中的相关法律问题,对我国物流业引发的新的法律问题提出自己的观点,期望对物流业法律体系的完善尽微薄之力.本文从四个方面论述:第一部分论述物流业的发展背景、现状以及我国物流业存在的问题;第二部分论述我国物流业立法的现状及缺陷.由于我国目前在国际物流业立法模式上存在着不同的认识和观点,本文提出建立一个宏观的法律体系,包括国际物流业管理法、国际物流业服务合同法,并在此框架基础上,分别论述了国际物流业管理法、国际物流业关系人法及国际物流业服务合同法的内涵、外延、现状和缺陷;第三部分着重论述了第三方物流的法律地位,同时论述了第三方物流商的责任制度,包括责任期间、责任内容、归责原则、责任豁免和责任限制以及呼吁建立责任保险制度;第四部分提出完善物流业管理立法的建议.在结论部分,本文展望了我国物流业的发展前景,随着各项法律法规的逐步颁布、实施,我国物流业一定会有更加美好的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