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为了解决公司制企业中的委托代理问题,现代公司治理围绕委托代理理论设计了一系列制度安排。然而委托代理理论将管理者认定为“理性人”忽略其非理性的心理因素,这使得该治理框架无法有效应对管理者非理性心理因素给公司造成的危害。管理者过度自信就是其中非常重要的心理因素,过度自信,指人们存在“优于平均”的心理偏差,公司的管理者由于具特殊身份而更容易表现出过度自信。以往的文献大多研究管理者过度自信导致的具体财务行为,有关管理者过度自信与公司财务风险的关系研究也大多以具体财务行为为视角,而少有文献从管理者过度自信对公司治理的影响入手进行研究。现实当中有许多公司治理结构良好的公司爆发财务风险,并且他们的管理者都表现出过度自信,这表明管理者过度自信削弱了公司治理的效果。本文就是沿着这一思路展开研究的。 治理主体作为公司治理体系的核心,在公司治理结构中处于重要地位,本文以2012年至2015年沪深A股上市公司为研究样本,以盈利预测偏差作为管理者过度自信的代理变量,基于调节效应视角,实证检验了管理者过度自信对治理主体干预效果和公司财务风险的影响。研究结果表明:管理者过度自信削弱了治理主体干预的效果,导致公司面临财务风险。本文的稳健性检验也支持了这一结论。 本文的研究结论表明,防范公司财务风险,不仅应当发挥治理主体干预作用,而且应当关注管理者的心理需求,培育积极健康的企业文化,从而提高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的稳定性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