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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以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下简称“新农合”)制度处于不断完善的阶段,医疗服务利用率不断提高,医疗条件和服务水平也不断完善。但是农民在就医经济负担方面的压力仍未减缓。因此,应该进一步关注新农合制度对减轻农民的经济负担方面发挥的作用。本文利用中国健康与养老追踪调查(CHARLS)2013年的数据进行研究与分析。通过PSM倾向得分匹配的方法,选取自付医疗支出比例和以往文献常用的医疗支出占家庭消费总支出的比例作为医疗支出负担的衡量指标,对参合者与未参合者之间农民医疗支出负担的差异进行探究,不断深入地挖掘新农合政策对参合者医疗支出负担的影响。实证研究结果表明,新农合使参合者的自付医疗支出比例明显低于未参合者的自付医疗支出比例,但在医疗支出占家庭消费总支出的比例上则是参合者显著高于未参合者。换言之,就是从新农合实际政策角度看,确实达到了减少参合者的自付医疗支出比例,却使参合者的医疗支出占家庭消费总支出的比例增加了,从而使新农合制度在减轻农民医疗支出经济负担方面的作用似乎并不明显。而且,新农合政策初衷是大病防治,但通过实证结果来看,新农合也并没有显著减轻参合者在发生灾难性医疗支出时的医疗支出经济负担。据此,可以推断,参合者按新农合政策规定享有一定的医疗报销,经过报销后,会使医疗服务的价格相对下降,使参合者认为自己的收入增加,而去寻求更加正规的治疗,反而可能增加了参合者的医疗支出,加重参合者的医疗支出经济负担。另一方面,新农合政策的普及,改善了参合者的就医条件,加之大幅的报销比例,让人们产生新农合政策可以减少医疗支出的假象,促使人们寻求医疗救治,增加了人们对医疗救治的需求,导致医疗需求大于供给,使医疗服务价格快速上涨,而政府对医疗的投入力度有限,无法抵消医疗服务价格的上涨,限制了新农合的减负作用。对此,政府应尽可能地优化报销流程,同时加大新农合政策的宣传力度,让参合者更加了解新农合政策和新农合政策的报销流程。政府也应进一步加大对医疗部分的投入力度,完善基层医疗条件,加强基层医护人员的技术水平。再者,报销侧重点也应有所调整,应在基层为参合者提供体检,发挥基层医疗的疾病防治作用,并将报销力度放在大病医疗上。关于医疗价格方面,采用监督与鼓励并行的方法。一方面,通过监管,控制医疗价格的快速上涨;另一方面,通过补贴医疗价格,减少参合者的医疗支出。从报销比例和医疗支出两方面双管齐下,共同降低参合者的实际医疗支出,以真正减轻农村居民的医疗支出经济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