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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集团在世界许多国家特别是制度欠缺的新兴经济体中普遍存在。目前,有关企业集团的研究多从内部资本市场的存在性、内部资本市场缓解融资约束及进行资源配置等角度展开分析,即大多文章仅从内部成员间的交易来说,即使有研究将内部资本市场与外部市场结合起来考虑,也仅仅研究企业集团与银行借款间的关系而很少有文章研究企业集团与商业信用的关系,同时,现有研究对企业集团中是否存在内部资本市场以及企业集团资源配置是否有效尚存在争议。本文通过从商业信用获得和提供的角度展开分析,说明企业集团中存在基于商业信用的内部资本市场,企业集团通过商业信用渠道对资源配置效率产生影响进而有利于企业的成长。本文研究为处于制度相对落后、投资者保护水平低、经济转型的中国为什么经济快速增长提供了一种可能的解释。本文以我国附属于企业集团上市公司2005-2012年的经验数据为样本,研究了企业集团对商业信用获得和提供的影响,为商业信用的融资性动机理论和再分配理论提供了验证。进一步研究表明,企业集团通过商业信用渠道会促进企业的成长。本文根据以下理论提出前三个假设:就融资性动机而言,附属于企业集团的上市公司一方面可以通过内部市场交易、外部担保机制、商业信用融资与银行借款的互补关系争取获得更多的商业信用融资,以利用供应商的流动性;另一方面由于企业集团拆借上市、政府对企业集团监管严格、商业信用与银行借款的替代关系,故会获得更少的商业信用融资。就再分配理论和竞争假设而言,相对于独立上市公司而言,附属于企业集团的上市公司一方面可能会将获得的内部和外部资源分配给其他公司,故会提供更多的商业信用借款;另一方面由于附属于企业集团的上市公司本身具有较强的竞争力和讨价还价能力,故不需要通过提供商业信用借款来提高竞争力,而上述现象在市场化程度较高的地区更为明显。根据企业集团资源配置效率理论提出假设四。根据本文实证研究得到如下结论:(1)与独立上市公司相比,附属于企业集团的上市公司获得更多的商业信用融资。附属于企业集团的上市公司会充分利用自身的优势以占用供应商的流动性。(2)与独立上市公司相比,附属于企业集团的上市公司提供更多的商业信用借款。这个结论支持了商业信用的再分配理论,说明附属于企业集团的上市公司在获得更多的银行借款和商业信用的之后,会发挥优势转而提供更多的商业信用借款以提高竞争力。(3)进一步研究发现,企业集团性质对提供的商业信用借款的影响随着市场化程度的提高而增加。这是因为在市场化程度较高的地区,附属于企业集团的上市公司更容易获得银行借款和商业信用,进而会提供更多的商业信用借款。(4)与独立上市公司相比,附属于企业集团的上市公司会利用商业信用渠道促进企业的成长。这主要证明了企业集团通过商业信用渠道对企业成长产生了积极效应。通过以上结论,本文得出,中国一方面应该加快市场化进程,充分发挥市场这只无形之手的作用;另一面应该进一步加强企业集团这一非正式替代机制的应用,使其通过商业信用渠道促进企业更好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