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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团结是人与人、人与群体以及群体与群体之间的一种联结关系。分工对社会团结具有重要的联结和促进作用。亚当·斯密曾从经济学的角度系统地阐述分工思想,他认为:分工促进劳动生产力的提高,使制造业臻于完善,使社会各阶级普遍富裕;分工起源于人类互通有无、物物交换、互相交易的天性,这种天性使人能通过契约和买卖合理配置社会资源,取得最大效益;分工的程度受交换能力,即市场广狭和交通便利程度的限制。马克思也提出了自己的分工理论:通过分工走出了异化劳动与私有财产的循环论证的理论困境;对分工从历史与现实的角度分析。一方面,将分工与社会历史发展联系起来,将分工理解为生产力发展的内在要素。另一方面,将分工理解为私有制的同义表达,从而创立了唯物史观理论。而涂尔干则从法律和社会团结的角度去深化了社会分工的理论体系。他认为法律作为社会团结的外在符号,通过法律的变迁能够反映社会团结的变迁;法律分为压制性法律和恢复性法律,因此与之相对应的是机械团结和有机团结;分工是社会团结模式变迁的主要原因,人类对幸福的追求是分工产生和发展的原因;在分工和社会团结的发展过程中,法律起到了重要的促进作用。涂尔干的法律思想包含在他的社会理论之中,而《社会分工论》比较集中地展现了涂尔干的法社会学思想。本文主要运用文本的分析方法,通过对《社会分工论》文本内容的进行梳理,对涂尔干的法社会学思想以及社会团结中的法律进行探讨。除去引言和结语,本文主要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对社会团结的概念进行探讨。社会团结是人与人、人与群体以及群体与群体之间的一种联结关系。法律是对社会团结进行测量的手段,法律表现了社会团结的主要形式。社会团结主要分为机械团结和有机团结,法律制裁的方式分为压制性制裁和恢复性制裁。机械团结对应的是压制性法律,有机团结对应的是恢复性法律。第二部分,主要对法律演进的方式进行探讨。法律是由机械团结向有机团结的演进,法律制裁的方式是由压制性制裁向恢复性制裁的演进。社会分工是法律和社会团结变迁的动力基础,集体意识是法律和社会团结变迁的道德基础。第三部分,主要对法律与道德的失范状态进行探讨。在社会转变的过程中,存在的各种因素,使得社会分工偏离于正常的运作方式,从而导致各种反常的情况出现。分工的发展跟社会的失范状态有一定的关联,但并不是分工造成的社会失范,从而涂尔干为社会分工正名。涂尔干把三种失范的形式归纳为:失范的分工、强制的分工以及不适当的分工。第四部分,主要探讨涂尔干法律社会学思想的影响与启示。狄骥继承了涂尔干社会连带理论并且提出了社会连带主义学说。庞德在涂尔干思想的基础之上提出了功能主义法学的概念。涂尔干的思想对现代刑法理念的影响。而通过涂尔干思想得出的启示有:重视职业群体的建设和法治建设;扩大社会分工的同时重视分工的结构建设;重视经济建设的同时重视道德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