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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房地产市场的成熟和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企业的投资业务早已渗入到房地产业,为了了解企业的房地产投资业务、正确评估企业价值,投资者对与投资性房地产相关的会计信息也提出了更高的质量要求。在这种背景下,我国财政部将投资性房地产单独作为一项会计准则,规范了它的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目的在于能清楚体现投资性房地产的真实价值继而体现企业的真实价值。为了解决公允价值如何进行合理估值的问题,我国财政部在征求了外界意见后,再次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新准则的颁布重新定义了公允价值,并对估值方法进行规范,统一了不同资产和负债公允价值的计量方法。准则的逐步完善,使得如何正确核算投资性房地产成为了我国企业所必须面对的重要内容。会计准则的制定和完善遵循了我国经济市场化和国际化的规律,逐渐涵盖企业各项可独立进行会计信息处理的经济业务。在会计准则不断创新的同时,自然也会为企业留下不少财务舞弊的空间。比如,保险业的某些企业就利用房地产评估标准差异性大的问题,将其作为盈余操纵、虚高资产的工具,为投资者获得有效的决策信息、创造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国家相关机构的审计监督、法律制度的完善等方面都带来了不小的挑战。2016年1月止,沪深两个证券交易市场共有1194家上市公司发布了当年的年度业绩预告,六成以上企业预计全年业绩增幅不低于10倍,中冠股份更是达到了近30倍的预增。纵观中冠股份近6年来业绩,曾在两个连续的会计年度内大额亏损,被冠以“*ST”帽子,是什么让该公司摘掉“*ST”帽子,并使业绩扶摇直上,以致达到2015年的逾30倍预增业绩,这将是本次论文研究重点。本文首先对投资性房地产基础理论、公允价值本身的特性、与相关计量模式的关系以及在投资性房地产中应用时对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的影响进行研究分析,为后文的分析打下理论基础;然后结合对中冠股份的分析研究了上市公司变更计量模式对财务报表的影响以及在应用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最后根据上文提出相应的建议并做出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