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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试图以房地产市场为例,理解宏观调控与微观制度之间的内在联系。近几年,中央政府针对房地产市场过热,出台了大量宏观调控政策,但效果不是很显著,房价总体来说仍在顽强上行,其中隐藏的金融风险、社会问题依然严峻。本文认为,这样的结果有其深刻的制度根源,具体地说,其根源在于我国目前基础性的制度安排,即土地国有制度、分税制以及不完善的金融制度。本文共分为六个部分。首先是前言,介绍房地产市场的宏观调控现状,以及学术界对房地产宏观调控的研究成果和本文的写作思路;第一章从制度层面解析房地产市场过热的源头;第二章分析房地产市场的利益格局;第三章研究各利益集团的行为对宏观调控效果的影响;第四章对宏观调控和基础性制度安排作进一步的讨论;最后是结论。文章的重点是第一章、第三章和第四章。第一章从三个基础制度层面进行研究,首先是财政制度,1994年的分税制改革增强了中央政府的财政实力,但没有合理考虑地方政府在财政上的要求,导致地方政府在财政压力下,必须寻求非税收的财政收入渠道,而土地使用权的出让收入,正是各级地方政府首先注意到的增加财政收入的方式;其次是土地制度,由于土地使用权的出让,法律规定必须先由各地政府通过征收的方式收回国有,然后才能出让,也就是在土地使用权由原使用者转移到房地产开发商手中的过程中,地方政府扮演了一个类似于“中间批发商”的角色,这使得相关方,尤其是各地政府可以通过征收、出让过程来攫取土地的增值部分;再次是金融制度,加入WTO后,金融市场的逐渐开放使银行具有很大的商业化经营的压力,而把贷款投向房地产市场,一方面短期内银行可以获得不菲利润,另一方面因为银行风险控制体系和问责制的不完善,使得房地产市场潜藏的风险责任很难落到个人头上,所以银行资金就源源不断地流向房地产市场,另外证券市场资金和国际热钱的注入也是房地产市场攀升的原因。第二章梳理出在这种背景下产生的房地产市场的利益格局:主要利益集团(中央政府、地方政府、银行、房地产开发商、被拆迁户和被征地农民、炒房者以及普通购房者),以及各利益集团的利益所在。第三章分析各利益集团在各自利益的驱动下,对中央的宏观调控做出怎样的反应,尤其是地方政府和银行利用手中掌握的资源如何与中央展开博弈。第四章进一步讨论宏观调控与基础性制度安排的关系。国家基础制度-土地国有制-是现在房地产市场众多问题的根源,此根源在相关土地制度、财政制度和金融制度的配合下,使得地方政府和银行对中央房地产宏观调控政策的反应(拖延或消解)都成为理性和必然的。而更难以解决的是,土地国有制使得政府肩负着完全矛盾的两种职责,扮演着完全冲突的两种角色,这些都根本决定了房地产宏观调控的现状和效果。文章最后是结论。笔者希望通过这种角度的研究,能够在宏观调控政策与微观制度安排之间建立联系,使大家对宏观调控和制度运行有全新和深刻的理解,从而对设计出更为合理的宏观调控法制度及宏观调控政策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