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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农”问题的核心是农民问题,农民问题的实质则是农民权利问题。关注并实现农民权利,不仅是解决农民问题的前提,也是最终解决农业、农村问题的前提。农民政治权利问题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关键问题,保障农民政治权利的行使和实现已成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当务之急。总的来说,当前我国农民的政治权利得到了初步的保障,但从更大的范围与更广的程度上讲,农民政治权利的实现仍然存在着诸多局限和不足,没有得到应有的保障。农民政治权利保障不力不仅源于我国长期存在的城乡二元社会结构,以及相关政策上的偏差,而且源于与农民政治权利保护紧密相关的,包括立法不完善、司法保护欠缺、行政执法过于随意等法律方面的缺位、农民自身缺乏政治权利保障意识和权利保障组织等。切实保障和真正实现农民的政治权利,将城乡二元社会结构化为一元管理结构是根本对策,加强和完善对农民政治权利保障的立法、司法和执法工作是应有之举,强化对农民的政治理论和权利教育是有效途径,构建农民政治权利保障机制和权利表达渠道是维护农民政治权利的现实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