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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通过考察现代汉语“给”字的发展及语法化过程,对“给”的动词以及介词用法进行整理。并在此基础之上,探明“给”字句及与其对应的日语表达方式之间的对应关系。主要结论如下:因为动词“给”自身并不具备狭义授受动词(令5??芒bcfif-5?hbo4、乜汔<?〈机S?<fcjS)的“视点性?方向性?恩惠性?待遇性”,所以意义上与广义授受动词的"与;iS”更为接近。但译成日语时,狭义授受动词的运用更为广泛。介词“给”字句在表示处置义时与日语的格助词「旮」相对应;表示引介对象(=向)、受益者(=为)、受事者(=让)以及施事者(=被)时与日语的格助词「Kj相对应。引介受益者的受益文中,当受益者与所有者为同一人时,一般情况下中文会用“给”字句来表达,日语则优先使用格助词「乃」。受益文还能与表达"目的”含义的「?0亡cfK」相对应。另外,“给+VP”结构与"把、让、叫/教、被”共现时,因为其主要起加强语气的作用,所以难以与日语表达方式系统对应。但是“给+VP”结构不与“把、让、叫/教、被”共现时,“给”字与日语的被动式相对应。而句型“NP1+给我+VP"与日语的祈使句相对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