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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票据是传统票据在电子商务和网络时代的延伸,是传统票据的第二代表现形式。作为一种创新的票据形式,电子票据虽然在我国正处于初步发展的阶段,但其发展势头势不可挡。与此相对的是,我国对电子票据的理论研究并不多,国内相关文献极其匮乏,致使相应的法律规范严重缺失。随着招商银行“票据通”的签发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的出台,电子票据在不断发展壮大的过程中将会面临越来越多的法律问题,因此构建我国电子票据的法律制度显得尤为重要。 本文共分三部分来分析电子票据的立法保护问题。 第一部分对电子票据的概念从内涵和外延两方面进行了分析。文章首先通过运用归纳和借鉴的方法,界定出了电子票据的内涵。其次,为了进一步厘清电子票据的概念,通过比较分析的方法将电子票据与邻近概念进行比较,从而明晰电子票据的外延。 第二部分在第一部分的基础之上,从目标和现状两方面提出了对电子票据进行立法保护的必要性。文章首先提出了我国电子票据立法保护的目标应该是保障电子票据交易的安全,并提高电子票据交易的效率。其次是对我国电子票据立法保护的现状分析,并指出了发展中存在的相关法律问题,即电子票据核心立法的缺失、相关立法的缺位以及给现行其他法律所带来的挑战等。同时,为第三部分的构建和完善电子票据的立法保护制度作了铺垫。 第三部分是本文的重点。文章首先通过比较研究的方法对比美国和我国台湾地区电子票据立法保护制度的差异,总结出适宜我国电子票据立法的相关制度,提出构建适合我国的电子票据法律保护制度。其次,要构建我国的电子票据法律制度需要从三个方面入手:第一,在宏观上应当选择适宜的立法模式;第二,从微观上来具体设计其制度内容,明确电子票据的适用范围、确定参与电子票据交易各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和法律责任。第三,完善我国相关配套的法律制度。这包括制定与电子票据有关的配套法律法规以及修订与电子票据相关的现行法律两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