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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僵局是指由于股东之间、董事之间或者股东和董事之间发生分歧或者纠纷,且彼此不愿妥协而处于僵持状况,导致股东会、董事会等机关陷入对峙而无法依照法定程序作出决策,或者即使作出决策也无法贯彻执行,从而使公司运转机制失灵,甚至瘫痪的事实状态。公司僵局对公司、股东、以及社会整体利益都会构成潜在或现实的危害。
法经济学是一种实用的分析方法,笔者在文中尝试运用法经济学的研究工具来研究公司僵局及其破解路径,将法学理论与经济学研究工具相结合,希望能为我国公司僵局的破解机制的完善尽到微薄之力。
本文共分为六个部分,第一部分为引言,介绍了本文的选题背景、研究现状以及本文的研究方法和视角。
第二部分介绍了公司僵局的基本问题,阐述了公司僵局的概念、特征和分类,同时剖析了公司僵局的成因及危害,并重点从法经济学的角度论述了公司僵局形成的原因。
第三部分概述了法经济学的基本理论以及解决公司僵局问题运用的法经济学方法;在现有研究资料的基础上,运用法经济学的交易成本理论、成本——效益分析、博弈论等对公司僵局的破解路径进行深入分析,为本文第五部分从法经济学的视角完善我国公司僵局的破解机制提供基础。
第四部分介绍了我国立法和司法解决公司僵局的现状,我国目前只规定了司法解散一种救济途径,立法存在诸多漏洞导致实践中操作性不强。
第五部分在分析现状的基础上,本文从法经济学的成本角度对我国公司僵局破解路径的选择提出了建议,提出应当重视公司章程对公司僵局的预防作用;重视发挥司法解散外的替代性救济措施:慎用司法解散制度,并对完善我国的司法解散制度提出了一些建议。
第六部分为结语,对全文内容做了简要的概括,简要总结了完善我国公司僵局破解机制的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