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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证券化之所以成为目前国际金融市场上重要的融资工具,其优势就在于独特的风险隔离机制设计:通过设立一个独立的SPV隔离证券化资产与发起人其他资产,从而保证了投资者的投资安全和收益。这一机制也是资产证券化的本质特征。本文拟对这一机制进行法律分析,力图揭示其构造过程和风险防范的法律问题,并着重探讨如何使用法律手段防止其产生负面社会效应。 本文第一章是对资产证券化的概述。由于资产证券化在我国还是一个新生事物,大多数人对其还不甚了解。因此,第一节首先探讨了资产证券化的概念,使读者对其有一个初步的认识。然后,介绍了其产生的背景以及其在国外蓬勃发展的情况,让读者可以比较直观的了解其飞快的发展速度和对经济的巨大贡献。第二节是对资产证券法律运作程序的阐述。文章介绍了一个相对简单的资产证券化运作的法律程序,目的是让读者可以大致的了解资产证券化的运作流程,以利于下文的分析。第三节则是对风险隔离机制的一个简介,目的是方便下文的讨论。 文章的第二章和第三章详细论述了风险隔离机制的具体法律问题。实践中,风险隔离机制的设计包括构建风险隔离的SPV和实现资产的真实销售。第二章讨论的是如何构建一个风险隔离的SPV。SPV选用何种法律形式直接影响到风险隔离目标的实现,因此第一节就介绍了公司、信托和合伙三种最常用的法律组织形式,并对其优缺点作了相应的评述。达到SPV风险隔离的目标,主要是要求SPV自身不能轻易破产以及实现SPV与发起人的破产风险相隔离。所以第二节就从法律的角度来探讨如何使用法律手段来避免SPV的轻易破产和实现SPV与发起人的破产风险隔离。完成构建风险隔离的SPV的任务后,就要考虑如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