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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保险保障形式的最初形态,相互保险是参加保险的成员之间相互提供保险的制度。它的渊源是人类的互助共济,现已被世界各国广泛采用,并与股份制保险成为当今最主要的两种保险组织形式。相互保险最本质的特征在于将保险人和被保险人的身份合一,从而达到减少道德风险,降低运行成本的目的。国外有关相互保险的理论探讨比较深入,而我国由于相互保险组织形式的缺失,系统性的、深入的研究较少。本文在对以往理论进行梳理思考的基础上,结合国内外实践,初步分析了中国现阶段发展相互保险的现实需求与实践可行性,并对影响相互保险发展的外部环境因素予以剖析,最后尝试性地初步设计了中国相互保险的发展框架。
本论文共分七章进行阐述。
第一章为相互保险的发展渊源与基本理论论述部分。作为一种制度演变,相互保险是历史发展和人们主观能动努力的共同结果。在相互保险发展的历史中,相互保险的组织形式并非单一,而是存在着几种主要的发展模式适应不同发展阶段及不同人群的需要。在最初阶段,相互保险是经济上的弱者采用合作组织形式所经营的保险。但随着相互保险市场规模、组织制度、文化等逐渐形成,相互保险向全社会发展,成为与股份制保险并列的保险组织形式。
第二章为相互保险制度的经济学分析部分。运用西方经济学的理论和实证方法对相互保险的规模经济和效率问题,信息不对称而引发的道德风险和逆选择问题及“委托一代理问题”进行剖析,从而在理论上证明了相互保险这种保险组织形式存在的客观必然性。分析认为:在相互保险公司中,因其运营的独特性,逆选择风险发生的可能性较小,且由于其特定的组织形式,一定程度上可以降低或消除信息不对称引发的道德风险;在相互保险公司中,其所有者即为公司所承保的保单持有人,因此所有者和顾客之间就红利、融资和投资策略而可能出现的冲突可以内部化,由此可以有效地降低委托代理问题引发的组织成本。
第三章为国际相互保险发展的实证分析部分。对国际上相互保险的发展历程及几个保险发达国家相互保险的发展状况分别进行了考察,并在分析其背景原因的基础上,得出了对我们十分有益的启示。从国外相互保险组织的发展历程看,此种保险组织形式能起到活跃市场、丰富险种、减少垄断的积极作用;尤其在一个相对落后的保险市场往往可以起到带动市场活力,增加市场竞争主体的作用,而这正是现阶段中国保险市场所缺乏的。另外,在相互保险发展过程中,政府也扮演了一个重要的角色。
第四章为中国现阶段相互保险的需求分析部分。本章从中国国情入手,指出在市场失灵致使保险市场运营效率低下,无法达到帕累托最优以及政府缺陷而使一部分人对保险保障的现实需求得不到满足的情况下,而引发的对相互保险的需求。中国客观风险的多样性以及生产力发展水平的层次性决定了中国保险市场需求的多样性,而广大农村及农民、中西部地区、弱势群体及特定行业中对相互保险的需求尤其迫切。
第五章为相互保险在中国的供给分析。首先指出近年来在一些特定的行业或地域内出现的自发性质的类相互保险组织,尚处在一种原生态的粗放经营模式阶段,属于相互保险的初级阶段;直到2005年阳光农业相互保险公司的出现,才迈出实质性的一步。相互保险的供给方式是由相互保险的现实需求决定的,中国现有保险保障无法满足现实与潜在的保险需求而催生了相互保险。而无论从相互保险的成本还是效率角度考虑,相互保险与我国的许多具体行业和人群具有天然的兼容性。本章就相互保险在农业及农民保障,高科技,高风险等特定行业及特定地域的供给分别进行了分析。
第六章分析了影响相互保险发展的外部环境与条件。相互保险的发展与特定的社会经济环境、制度环境、监管环境、多样化与多层次的保险供给环境、保险业竞争环境等多重因素有关。相互保险的发展遵循着经济学中关于经济组织发展的一般规则,也与不同国家的社会人文环境、政治与法律环境等有着很大的相关性,因为不同国家与地区相互保险组织的发展反映出每个国家和地区特有的历史、法律、政治和社会等多方面因素对其的影响。
第七章在以上研究的基础上对我国发展相互保险的实施路径和策略步骤提出了自己的观点。在我国相互保险的发展路径选择上,需要由本国的国情出发,根据经济发展的现状与现实的保险保障需求,选择合适的有专业化特征的发展路径。首先,我国的相互保险定位是股份制保险与社会保险的有益补充,是中国社会保障体系的一个重要支撑力量;其次,考虑到中国保险需求的多层次、多样化的特征,相互保险的发展可以采用多种形式,但主要形式是发展相互保险公司和保险合作社;第三,应尽快出台《合作社法》及其他相关法律,与修订的《保险法》一起成为我国相互保险组织发展的法律基础;第四,改变多头监管的局面,应将相互保险组织纳入到保监会监管对象中来,对其行为进行有效的管理;第五,在我国,农业人口基数大,股份制商业保险和社会保险的覆盖程度低,因此自然也就成为发展相互保险的最主要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