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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责任法是衡平消费者和生产者关系的最为重要的法律制度。中国产品责任立法起步较晚,产品责任相关立法过于简约和概括,许多产品责任法的理论问题还有待进一步的深入探讨。在产品责任制度中,产品缺陷属于法的要素中的事实要素,体现了立法者的立法目的和价值选择,是产品责任制度的基石范畴和核心范畴。只有对产品缺陷制度有了深入的认识和理解,才能够对整体的产品责任制度加以认识和深化。 本文主要采取了比较分析和经济分析方法,对现代各国产品缺陷法律制度进行比较,分析异同,探求成因,以期对我国产品缺陷法律制度的完善和发展提出合理化和可行性的建议。全文共分引言、第一章、第二章、第三章、第四章、第五章和结束语七个部分。 引言概括了产品责任立法和产品缺陷立法的发展过程,强调了产品缺陷法律制度的重要性和我国完善产品缺陷法律制度的必要性和现实意义。 第一章“产品缺陷法律制度基本理论”阐述了产品缺陷法律制度中产品的经济学和法学内涵,比较了不同国家和国际条约关于产品缺陷的定义,最后分析了产品缺陷与其他相关概念的区别和联系。 第二章“产品缺陷的类型”从缺陷内涵、缺陷的认定和归责原则等角度探讨了产品缺陷的三个类型,即产品的制造缺陷、产品的设计缺陷和产品的警示缺陷。 第三章“产品缺陷的判定”通过分析产品缺陷判定标准的产生、内涵、渊源和现实意义来阐述产品缺陷判定的三个主要标准,即成本效益标准、消费者预期标准和两分法标准。 第四章“产品缺陷的抗辩事由”是对于产品缺陷认定的补充和完善,也是产品缺陷法律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抗辩事由主要包括原告的过失行为、未将产品投入流通、产品的发展缺陷以及超过诉讼时效。 第五章“我国产品缺陷法律制度的完善和发展”通过对于我国产品缺陷立法进行概括,分析其不足之处,从产品的界定、产品缺陷的类型、产品缺陷的判定标准、产品缺陷的抗辩事由以及缺陷产品的管理和矫正共五个方面对于我国产品缺陷法律制度进行构建和完善。 结束语对全文内容进行了总结,强调了对产品缺陷法律制度比较和移植的必要性以及应加以注意的方面,肯定了我国产品缺陷法律制度的发展空间和长足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