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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自我交易是现代经济社会中一种常见的交易类型,其本身并不具有绝对的利弊之分。然而,在实际操作中董事自我交易往往导致公司的相关利益受损。既然董事自我交易在商业活动中不可避免,法律就必须对董事自我交易的行为进行规范,进而保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我国《公司法》对董事忠实义务项下的董事自我交易制度进行了一定的规范。但是,与其他发达国家和我国市场经济体制下的公司治理实情相比,这些规定无论是在立法理念还是在制度构建上均有不足。本文试图通过历史分析法、比较分析法、文献分析法和案例分析法等研究方法,对董事自我交易制度的相关问题进行研究。经过对董事自我交易的法律界定、利益冲突分析、实体性和程序性判断标准以及董事违反自我交易规则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等问题的分析和讨论,最终对我国董事自我交易制度的法律体系及其制度构建提出一些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