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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刑制度的发展过程是人类由感性走向理性,由野蛮走向文明,由不成熟走向成熟的过程。作为与监狱矫正相对的行刑方式,社区矫正代表着行刑制度的发展潮流与趋势,如今在西方国家开展的如火如荼,且成效显著。当前,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等主要西方国家处于社区矫正的人数已经超过了监禁人数①。我国现行的社区矫正在司法实践中发挥着积极作用,但就总体而言,社区矫正的发展水平和西方发达国家相比仍有不小的差距,存在着诸多缺陷和不足,表现在我国虽然有西方国家运用比较成熟的缓刑、假释等社区矫正制度,但适用率偏低,而且执行机制不健全,行刑效果不尽如人意;管制是我国独创的具有中国特色的社区矫正制度,但由于制度本身以及配套措施等的原因,在行刑实践中也鲜有适用。故此,在建设和谐社会的历史背景下,深入开展社区矫正试点工作,改革和完善我国现有的社区矫正制度,引进吸收国外先进的制度和理念,对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保障罪犯人权,进而构建我国完整的行刑制度体系具有重要意义。本文即是怀着这样的初衷对社区矫正的内涵及历史沿革、社区矫正的理论基础、我国社区矫正的实践、改革和完善我国社区矫正制度的构想等方面做一较为系统的阐述,以期达到抛砖引玉之效。本文除引言、结语外,共分为四部分。第一部分:社区矫正概述。本部分主要介绍了社区矫正的一般含义、社区矫正的基本特征以及社区矫正的历史沿革。首先,对社区矫正的内涵做出界定,笔者在概括分析各家观点的基础上得出,社区矫正是与监狱矫正相对应的一个综合性概念,它不是刑种,而是一种泛指的行刑方式,是对在社区内所执行的各种非监禁刑罚活动的统称。其次,对社区矫正的基本特征作了如下概括,即刑事制裁性、行刑开放性、行刑主体特殊性、行刑对象特殊性以及惩罚缓和性。最后,对社区矫正制度的历史沿革做了简单回顾,对社区矫正的历史沿革本部分主要选取缓刑和假释重点阐述,并对现代社区矫正制度的发展概况作了简单介绍。第二部分:社区矫正的理论基础。近代学派的行刑社会化思想及二战后的新社会防卫论,是社区矫正得以产生、发展并走向成熟的思想渊源和理论基础。以龙勃罗梭、菲利、李斯特为代表的近代学派大师们在深刻反思古典学派刑法理论的缺陷基础上,提出了行刑社会化的理念,社区矫正思想便由此发端。二战后,以格拉马蒂卡、安塞尔等为代表的新社会防卫派提出对罪犯实行人道和进行再社会化,标志着社区矫正思想由孕育走向成熟。本部分旨在对社区矫正理论的发展脉络进行系统梳理,并对社区矫正的人道价值、民主价值以及效益价值作一集中概括。第三部分:我国社区矫正的实践。本部分对我国社区矫正的历史、社区矫正的现状以及我国社区矫正的试点情况作了简单的介绍和分析。缓刑、假释等社区矫正制度在我国有近百年的发展历史,但适用现状并不尽如人意;管制刑是我国的独创,而且在历史上曾发挥过重要作用,但适用现状也很不乐观。现阶段我国社区矫正存在的缺陷主要表现在法律规定的社区矫正种类太少、社区矫正的适用量太少、缺乏专门的执行机构和人员等等,亟待改革和完善。从2000年上海首先开展社区矫正试点工作,到2003年7月两高、两部联合下发《关于开展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的通知》,如今社区矫正试点工作在十八个省市、自治区的各类社区相继展开,社区矫正试点工作取得了可喜的进步,值得肯定。第四部分:改革和完善我国的社区矫正制度的构想。本部分首先对我国现行缓刑、假释、管制、监外执行等社区矫正制度的改革和完善提出了建议,即应该修改现行刑事法律,扩大非监禁刑的适用,提高缓刑、假释率等;接着重点阐述了引入西方国家社区服务刑的必要性和初步设想;最后,对建立我国统一的社区矫正执行机构,统一执行权,加快培养社区矫正工作者队伍提出了自己的见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