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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国家医疗卫生信息化建设的加快,电子病历已经进入医疗机构并广泛使用。电子病历(Electronic Health Record,EHR)是对于传统纸质病历而言,它是利用信息技术和网络技术所形成的病历。电子病历的推广规范了医务人员的医疗行为,减轻医生的作业强度,提高了医疗水平、降低医院管理成本,实现医疗系统的信息共享。目前,我国电子病历高层次在推进中遇到很大阻力。医疗机构要从两个角度来适应电子病历的发展,一是在发生医疗纠纷时提供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病历;二是投入资金和人才来建设电子病历系统。电子病历必须保证医疗信息的有效性、安全性及不可否认性,才能使电子病历的推进更顺利,医院和患者更易接受,医院的信息化建设才能健康、高效的发展。2005年4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以下简称《电子签名法》)的施行,确立了电子签名的法律效力,扫清了电子病历作为法律证据的障碍。目前我国系统信息化发展的当务之急是完善电子病历的证据效力、电子病历的隐私权、电子病历的管理等法律法规。对电子病历相关法律问题的研究,本文是在对重庆市主城区及永川、万州的22家医院问卷调查的基础上,发现问题从法律角度进行分析,共分为六章:第一章电子病历的概述,对病历和电子病历的概念、种类、范围和优势进行了总结。第二章是针对重庆市电子病历的应用调查及分析。以问卷的方式在对重庆市22家医院的电子病历应用情况进行调查,调查内容包括五个方面:(一)电子病历实施及安全技术应用情况;(二)政府的支持和规范;(三)电子病历推行中最需规范的行为;(四)电子病历应用的条件(五)电子病历应用的主要障碍。通过调查分析出电子病历应用层次比较低的三个原因:(一)电子病历没有统一的行业标准;(二)电子病历的法律证据效力;(三)电子病历的应用缺乏安全性和保密性。第三章主要介绍国外及其他地区电子病历的法律研究,主要是美国、日本、新加坡、中国台湾地区,从而得出两个启示:(一)建立统一的电子病历数据标准;(二)提出有效的电子病历的管理规范。第四章主要是我国电子病历的证据效力研究。从电子病历在我国的立法现状,电子签名在电子病历中的法律问题,电子病历证据的法律定位,电子病历的证据能力四个方面来阐述。第五章我国电子病历隐私权问题的研究。从患者的隐私与患者隐私权的概念入手,通过电子病历应用中侵害患者隐私权的表现,提出防范患者隐私权泄露的解决措施。第六章我国电子病历管理的规范研究。从电子病历的录入、修改和保存三个角度来发现目前存在的问题,进而提出规范电子病历管理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