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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社会主义现代化进程的不断加速,中国正逐渐步入到经济社会转型的重要时期,社会转型、体制转轨,利益主体的多元化,利益关系的复杂化,各种社会矛盾相互交织。在这样的背景下,近些年来,群体性事件频频发生。群体性事件作为社会矛盾和各种利益群体相互冲突的产物,较广的涉及面、爆发的突然性和激烈的行为方式,已严重影响到人民群众的安全和正常的社会生活秩序,危及到了我国社会和谐稳定的发展。公安机关作为我国重要的治安行政和刑事司法部门,是维护我国社会和谐稳定的专门,是打击违法犯罪的中坚力量。若对群体性事件处置不当,必然会将社会矛盾进一步激化,不但不能帮助政府解决问题,反而会影响政府形象及其执法的公信力。广东省近年来发生的群体性事件数量一直高居全国榜首,而东莞作为其重要发展城市,也面临着群体性事件频发的困扰。近年来,东莞市群体性事件发生频率越来越高、主体多样化和复杂化、行为方式及手段都具有一定的组织性和利益诉求的利益性和目的性等特征。东莞市公安机关遵循东莞市党委、政府的领导,在慎用警力和武器警械的前提下,对群体性突发事件进行比较妥善的处理。论文通过研究分析东莞市公安机关实际处置的两起事件,对比两个群体性事件案例中的事件隐患、起因、规模、暴力程度和政府介入与解决的方案六个方面,分别从群体性事件的潜伏期、爆发期和影响期三个阶段,分析了东莞市公安机关在处置群体性事件中存在的诸如预案建设相对滞后,预警能力不强;快速反应不足,现场处置失措;媒体沟通不足,信息透明度不高等一系列问题。想要提升东莞市公安机关处置群体性事件的能力,必须一步一个脚印的进行,其根本在于完善法律法规、强化相关执法人员的危机意识、完善预警机制、完善快速反应机制、健全沟通协调机制和健全信息公开机制。东莞市公安机关处理群体性事件的实践经验具有一定的代表性,我国其他地区处理此类事件也具有共性。全国的公安机关可以从中吸取经验,并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确保公安机关的工作能顺利进行以及群体性事件能得以妥善处理,从而对我国其他地区公安机关群体性事件的处置也可以起到一定的借鉴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