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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媒体制改革是现在新闻传播学界的一个研究热点,也被学界和实务界认为是中国传媒进一步发展的根本动力所在。但关于中国传媒应该如何进行体制改革和如何发展,不管是制度提供主体政府,还是学术界以及传媒实务界,则都比较缺乏一个整体的思考和设计。本论文采用系统论、嵌入与脱嵌理论和结构功能主义理论范式,对中国传媒体制改革和中国传媒的未来的应然发展这个宏大命题进行了分析和研究。论文的研究思路从两个方面相互呼应展开。一方面是从历时性角度,对中国的自1978年以来的开启的传媒体制变革进行了一个历史的考察和梳理。论文认为,以“事业单位、企业化管理”为起点的中国传媒市场化的体制改革到今天,基本上确定了传媒体制和组织层面的“混合型体制”的基本特征,并且遭遇了不可克服的现实和理论障碍。这种渐进式的改革方式的选择有其合理性,但这种“事业、企业混合型体制”也包括政府提出的“采编与经营两分开”的制度安排具有理论和实践双重层面的弊端,混合型体制本身又成为中国传媒进一步体制改革和传媒发展的最大的障碍。另一方面是从共时性角度,导入对传媒体制改革和传媒发展最具影响的三个场域即政府、社会和市场的博弈,来分析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已有的传媒体制变革的总体性特征。论文通过对中国改革开放以来的政府、社会和市场的变迁以及三者博弈分析,检视了在政府依然强势、市场制度基本确定但远未规范和社会虽然发育但非常弱小的现实条件下中国已有的传媒体制改革和“实然”状态。在三个利益主体即政府、传媒和社会的三角关系和相互博弈中,传媒自身的目标函数市场利润和政府控制传媒保障意识形态安全的目标函数都得到实现,但社会公众利益的保障和实现则出现了系统性缺失,社会在这种传媒发展形态中处于是被遗忘的对象。这种“实然”状态显然并非传媒发展和体制改革的理想状态。同时,传媒的基本功能和需要履行的当下中国社会断裂、利益博弈严重失衡和公共权力被滥用需要监督的历史性功能都没有得到实现。因此,在分析了政府、社会与市场的合理化关系即社会本位的确立的基础上,论文认为传媒的体制改革和发展在履行历史性功能的时候应该是以社会为本位,而这种社会本位的传媒“应然”发展和功能需求提出了传媒结构调整的客观需要。论文的核心观点认为,中国传媒体制改革应该从“两分开”向“三分开”发展,即国家传媒(指履行国家政治意识形态目标和功能的传媒类型)、公共传媒和商业传媒的分开发展,进行传媒系统结构的重建。并且三种传媒各自定位,分别履行不同的社会功能和职责,进行不同的制度安排和体制设计,从而共同完成对社会公众利益的维护和保障。论文指出从“二分开”到“三分开”传媒体制改革遵循的路径应该是渐进式。一方面,论文认为我国的传媒发展和三分开体制改革必须遵循渐进式,另一方面,论文从渐进式本身的负面后果和对于渐进式认知的修正指出,传媒体制改革和传媒发展不仅遵循渐进式的路径,更关键的是彰显和实现从“形式渐进”到“本质正义”的传媒发展。传媒发展必须公平、正义,关涉和维护彰显各个社会群体和阶层的利益。在本质正义的核心要求下,传媒体制改革和传媒发展必须以社会公众利益作为基本价值基点。从两分开到三分开的传媒体制改革,在中国当下复杂的社会背景中,在与政府、社会和市场的理性关系的构建中,实现对社会公众利益的维护和张大,注定是一条曲折而漫长的道路。但是,这也是一条中国传媒体制改革和传媒发展必须遵循的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