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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在拥有一定档案、报刊等史料的基础上,兼采用历史学、社会学和法史学特别是司法历史学的研究理论(从论文的整个框架结构来看,是用历史学的理论来研究的,但就具体问题而言,则采用司法相关理论。)以及历史分析、比较研究等方法,从司法党化的角度对国民政府1926年到1927年的司法改革进行分析研究并给予较为恰当的评价。本文的整个框架是重背景、内容,轻过程、影响。 第一章深入分析了此次司法改革的背景,这一部分从三个方面展开,第一,分析了从清末到北洋军阀政府时期司法近代化的历史背景(经济近代化和政治制度的近代化)和结果(司法独立原则引进)以及对广州武汉国民政府司法改革的影响,这就揭示了此次司法改革的历史渊源。第二,通过详细叙述广州武汉国民政府成立时的社会、法制状况,特别是社会状况(包括工农运动的兴起和北伐战争的进行),说明了此次司法改革是在社会处于翻天覆地和战争状态的特殊环境下进行的。第三,通过对孙中山指导思想(新三民主义的提出)的大转变分析了“司法党化“的形成是历史的必然,其过程经历了几代国民党领导人。从以上几个方面可以看出此次司法改革已是势在必行、水到渠成。 第二章详细阐述和深刻分析了这次司法改革的准备工作和内容,这一部分从四个方面展开,第一,详细叙述了此次司法改革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国民政府基本上在培养司法人才、调查司法状况、征集改革意见等三个方面进行改革准备的。第二,通过对改革前后司法机构的变化来说明这次改革之所以采取审检合一、集体负责制是为了更有效的镇压敌人。第三,通过对司法观念和司法人员的革新说明此次改革的指导思想和以往截然不同,司法观念为新三民主义,指导思想为司法党化。第四,也是这一章中叙述最详细、分析最深刻的一小节,在这里,笔者对民法、刑法、诉讼法的改革情况进行了展开,特别是系统介绍了新颁布的刑法,并深刻分析了颁布这些新刑法的原因、目的,从而导出这次改革和以往改革最大的不同点是处处体现出将人民利益放在第一位,严厉镇压土豪劣绅反革命分子,这也与当时的社会背景息息相关。 第三章总结了这次改革的特点,得出结论:其最大特点是司法过分注重党化,以至于忽略了司法自身的发展规律。同时,也指出:这次改革无论对共产党领导的根据地司法建设还是对蒋介石的南京国民政府的司法建设都产生了深远的影响。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