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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公共服务是政府的重要职责,建立公共服务型政府是我国经济社会全面转型的客观要求。“农业兴则百业兴,农业稳则天下宁”。我国是一个农村人口占全国总人口近70%的农业大国。目前,我国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滞后、城乡差距进一步拉大、深层次矛盾日益凸显并成为制约整个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瓶颈,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在农村。加速推进现代化,必须妥善处理工农城乡关系;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全面进步。因此,我国农村公共服务体系的改革与重构是贯彻科学发展观、建设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 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伟大历史任务。这是我们党在新时期加强工农、城乡协调发展的一个重大战略决策,这种发展战略和公共政策的调整,标志着我国已进入“工业支持和反哺农业、城市辐射和带动农村”的发展阶段,长期以来客观存在的“决策城市化倾向”即将终结,这无疑使我国的农村公共服务体系改革面临难得的国家发展战略和公共政策机遇。而且,经过20多年的改革开放,市场经济体制逐渐发展和完善。随着国家经济总量的增长,国家财力相应增强,民间资产也已有一定规模的积累,初步具备了加大力度扶持“三农”的能力和条件,为重构农村公共服务体系提供了基本的物质保障和现代市场经济环境。 可以说,由工农分治、城乡二元的公共服务体系向工农业和谐、城乡一元、互促互动的公共服务体系的转变,将是本世纪上半叶我国社会最重要最伟大的转轨。重构农村公共服务体系,在我国农村和广大农民处于艰难的爬坡时期,在新农村建设掀起新高潮的历史背景下,尤其具有深刻的理论意义和重大的实践价值。 本文除绪论外,主要分三部分进行阐述: 第一部分,对我国农村公共服务的发展历程进行全面细致的历史回溯,描述其演进轨迹及特点,具体分为计划经济和市场经济两个时期的发展历程。 计划经济时期,我国已建立起最基本的农村公共服务体系,保证了国家工业化优先战略的实现。但是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从根本上制约了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加上城乡二元经济社会结构的限制,不间断的政治运动的干扰,随着时间的推移,包括农村公共服务在内的整个农村经济社会的发展最终陷入徘徊不前和难以为继的境地。市场经济时期,以农村税费改革为分界线,将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村公共服务体系的演变划分为税费改革之前和税费改革之后两个阶段。税费改革之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