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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生活作为人类日常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人和社会的发展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也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良好的文化生活对于人的全面发展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能丰富人的精神世界,增强人的精神力量。残疾人对文化生活同样有需求,但是残疾人作为社会弱势群体,人们关注更多的是残疾人的物质保障和社会权益方面的救助和实现,对于残疾人文化生活领域的理论研究和实践报告并不多。而且因为有别于健全人的文化生活需求,残疾人的文化生活面临着实现难度大,受社会重视程度低等问题。村残疾人具有双重弱势属性,他们的文化生活状况更是面临着重重困境。笔者通过走访研究安徽省桐城市X村的残疾人本人和家庭,发现农村残疾人文化生活存在着一系列问题,从社会角度而言缺乏支持农村残疾人文化生活需求实现的氛围和支持网络,农村残疾人的文化生活类型单一,参与机会少;政府对农村残疾人文化生活关注度低,缺少相关的促进农村残疾人文化生活发展的政策和法规,对农村残疾人文化生活基础设施投入少;农村残疾人个人对文化生活的追求呈现意愿强烈与主动参与积极性低并存的矛盾心理,受经济条件制约,对自身文化生活评价不高等。残疾人作为社会组成的一部分,理当享有同健全人一样的文化生活权利。通过分析农村残疾人文化生活的现状,了解到农村残疾人文化生活困境的原因,主要包括政府部门关于农村残疾人文化生活管理机制设置的不合理,对农村残疾人文化事业投入的资源资金不足,政府长期以来“轻文化、重经济”的理念以及保障农村残疾人文化权益法律的缺位;在社会上缺乏支持农村残疾人的氛围,对农村残疾人了解很少,发展农村残疾人文化生活的社会组织少,人才匮乏;农村残疾人自身受经济和较低文化水平的制约,以及因为生理和心理原因对公共文化生活缺乏主动性等等综合的原因成为影响农村残疾人文化生活的内外因素。针对这些问题,笔者试着从政府完善保障制度、增加文化生活基础设施建设、强化基层组织队伍和改善农村残疾人生活水平;社会加大宣传农村残疾人力度、整合社会资源、弘扬社会主义现代残疾人观、在全社会形成助残的良好风尚和增强农村残疾人自身实现文化生活权益等多方面提出相应的对策和理论建议,构建立体型的支持网络,确保农村残疾人文化生活的发展。农村残疾人文化生活的改善是一个国家发展的表现,也是国家的法定义务,在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过程中,要把保障农村残疾人的物质生活与重视农村残疾人的文化生活放在同等地位,充分实现农村残疾人的文化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