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文化意象是凝聚着各个民族智慧和历史文化的一种文化符号。不同的民族由于其各自不同的生存环境、文化传统等往往会形成其独特的文化意象。而以往对《道德经》翻译的研究主要侧重于源语与译语之间的语言转换,却很少有研究者从阐释学的角度对语言之间的转换问题进行强有力的解释。因此,本文以亚瑟﹒威利、林语堂、许渊冲及辜正坤四位翻译大家翻译的《道德经》英译本为研究对象,选取的译文纵贯历史,涵盖中西译者,进而反映《道德经》翻译的“共时”及“历时”特征;以伽达默尔阐释学理论为基础,通过对各译者翻译实践的深入研究并结合翻译理论,探索阐释学理论对古典文献《道德经》英译本中文化意象的解释,进而寻求文化意象在古典文学著作翻译中的意义所在。首先,作为一门关于理解、解释和应用的方法论学说,阐释学与翻译之间存在着内在的辩证统一关系。任何一种翻译,其实质是对原文的一种阐释,从阐释学的视角来研究翻译现象也是一种追根溯源的尝试。为此,本文选取伽达默尔三大哲学阐释原则:“理解的历史性”,“视域融合”以及“效果历史”为其理论基础,来解释翻译文本的多样化以及每一种译本存在的合理性。阐释者对原作的“理解”、“解释”和翻译过程中的“理解”、“翻译”过程一致,由于不同译者的主观理解不同,故而产生不同的译本。其次,本文以翻译理论家尤金﹒奈达对文化的分类为依据,运用描述和对比分析的研究方法,将《道德经》中的125种文化意象分为生态文化意象、物质文化意象、社会文化意象、语言文化意象和宗教文化意象五大类,其比例分别为4.8﹪、8﹪、8.8﹪、12﹪、66.4﹪。其中,“道,”作为《道德经》宗教文化意象的核心成分,传达的文化意象就多达74种,蕴含三种意义:世界本源(26﹪)、宇宙万物运行的规律(50﹪)以及人类社会的准则和规范(24﹪)。然后,通过对同一文化意象移植的描述性对比,分析总结四位译者在翻译中的异同。随后,以阐释学三大评判标准为基础,从宏观角度分析了四位译者所处的不同社会环境,文化水平,历史阶段以及各自的翻译风格对典籍翻译的影响。对于来自不同历史背景,带有不同“前见”和“视域”的译者,有着不一样的意义。即便同一文化意象,在不同的意境中也有着不同的解释。本文得出以下结论:1)由于理解的历史性的存在,使得原文本呈现不确定性,因此,不同历史时期的四位译者对《道德经》同一文化意象的移植有所差异;2)进入解释阶段后,视域融合就是四位译者将原文视域、自身视域和目的语读者视域有效地融合在一起,再进行语言和文化的过滤最终形成译本的过程。由于译者前理解,译者文化水平等因素的影响,使得译者在《道德经》文化意象的移植过程中,其视域出现了零融合,部分融合以及完全融合的结果。3)在效果历史原则的影响下,《道德经》,作为真正的历史对象,不是独立的客体,而是自身和译者等的统一物,是一种关系,在此关系中同时存在着历史的真实和历史理解的真实。因此,效果历史原则可以解释《道德经》作为典籍作品其意义的开放性和四个译者各自阐释的合理性。最后,对《道德经》译本的不懈探索与研究,不仅有利于我们在新的历史时期和国际化的背景下理解《道德经》中所蕴藏的哲学思想和文化内涵,同时也为中国文化走向世界提供了有益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