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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农村劳动力进入城市的制度性障碍研究》讨论了我国户籍制度的变化过程和变化机制,以及当户籍制度放松了对农村劳动力流动的限制后,农村劳动力进入城市遇到的的障碍。这些障碍主要源于地方政府,当地方政府从本位的观念出发,代表本地区城市居民的利益,甚至本集团的利益时,就会产生出一系列拒斥农村劳动力进入城市的观念。其中,农村劳动力进入城市将与城市失业群体进行就业竞争,形成岗位替代;对城市基础设施产生压力;对城市治安形成威胁是三种典型的观点。论文对这三种典型的观点做了详细的分析,得出的结论是,农村劳动力虽然与城市失业群体展开了就业竞争,而且这一趋势越来越激烈,但这不能成为阻止农村劳动力进入城市的理由。需要看到,以能否促进经济增长为标准来衡量,只要农村劳动力对城市失业群体的就业替代率小于1,就是在为城市经济增长做出正的贡献。而且,农村劳动力在城市的失业很可能是劳动力需求数量上升和劳动力市场信息不对称造成的,而不是由于对农民工的需求量下降造成的。 就农村劳动力进入城市对城市基础设施产生压力的观点,我的分析结果是,我国城市基础设施有两个特点:一是原有的计划体制造成了基础设施存量较少,二是现有的财政体制和地方与中央的博弈关系不利于基础设施的投入,造成基础设施投入的流量较少。经济活动总量的迅速增长是对基础设施产生压力的主要原因。 农村劳动力进入城市产生的流动人口治安问题是城市管理者和城市居民对他们产生强烈反感的重要原因。经过分析发现,农村劳动力在城市里的犯罪人员有三种类型,一是找到工作的农民工,二是没有找到工作的普通无业人员,三是流窜作案的职业犯罪人员。其中,农民工的犯罪率非常低,且多为治安类案件。造成城市犯罪率逐年攀升的原因有两个,一是制度变迁导致的自然犯罪率上升,其二是城市绝对贫困群体数量的上升。 在研究犯罪问题时发现,农民工欠资问题是导致农民工近年来犯有重罪的主要原因。论文从劳动契约现实的约束不对称性出发,考察了业主违反契约的激励和农民工面对被修改劳动契约的行动策略,分析了农民工、业主和政府三方的契约关系。认为,只有政府切实担负起契约第三方的责任,才能有效地减少欠资纠纷。 根据以上分析,作者认为,拆除农村劳动力进入城市就业的藩篱,促进人口流动,加快城市化进程是促进我国经济增长的基本政策取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