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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对资本市场的重要性不言而喻,会计师事务所是确保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质量的重要机制。在审计市场中,审计产出是一种特殊的产品,是一种旨在降低信息不对称的信息产品,是一种不具有显性特质的数字产品,其质量的衡量较为困难、影响后果较为间接。某种意义上来讲,这种特殊的产品特性对政府监管者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近年来,证监会越来越重视政府监管机制对抑制上市公司信息操纵、迫使会计师事务所谨慎审计,提高审计质量的制度性约束作用。2016年以来,证监会先后对利安达、瑞华等多家会计师事务所下达了暂停承接新的证券业务并限期整改的通知,在加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质量监管的同时,也加大了对提供低质量审计报告而造成审计失败的会计师事务所的处罚力度。然而,证监会会计部对证券市场的监管行为是否达到了其目的,提高了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质量呢?如果政府监管确实提高了审计质量,这种影响又是通过何种机制产生的呢?为了更好的探究上述问题,本文以案例分析为研究方法,选取2016年至2017年连续受到证监会处罚的瑞华会计师事务所为案例主体,首先分析了瑞华接受处罚的过程及存在的问题,揭示了受罚给瑞华带来的市场地位变动。其次,从盈余管理程度、审计意见类型、审计收费三个指标来衡量瑞华受到处罚后审计质量的变动。最后,为了更准确的了解目前我国政府监管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质量的影响机制,本文从审计质量影响因素方面进行理论分析,构建了一个政府监管视角下的审计质量分析框架,进一步从上市公司盈余管理和内部控制角度、会计师事务所风险管理和审计投入角度分析证监会政府监管对审计质量的影响,从而更好地理解政府监管行为影响审计质量的内在机制,以期能够提出更具针对性的政策建议。通过对所选案例的研究,本文得出证监会处罚后,瑞华审计质量得到显著提升的结论,由此证实了证监会的监管行为在惩戒会计师事务所、提升审计质量方面产生了一定的效果,并且这种效果是通过迫使上市公司收敛盈余操纵行为、提升内部控制质量,敦促会计师事务所加强风险管理、增加审计投入所产生的。最后提出以下建议:一是在政府监管角度,有必要增强监管力度,并加强对事务所受罚后整改的持续监督和检查,同时,应充分利用各监管主体的不同作用,提高监管效率;二是对会计师事务所自身而言,应当从加强总分所一体化管理、提升从业人员独立性、维持内部人才稳定性等角度出发,完善事务所的审计质量控制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