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自意大利刑法学家贝卡利亚在《论犯罪与刑罚》一书中第一次提出死刑废除以来,死刑的存与废便成为了众人注意集中的目标。中国自刑法颁布以来,死刑一直保留至今,因近年来保护人权的潮流在国内兴起,国内学者也对死刑存废问题发出了深深地思考。国内学界对死刑的存废的观点主要集中在死刑在我国应以什么样的速度废除上。近年来,因为中国在死刑问题上出现了一系列影响重大的事件,如中国刑法修正案八与刑法修正案九草案分别取消了十三个,九个死刑罪名,而在司法实践中出现的又有呼格吉勒图案的翻案与特大黑社会性质团伙组织头目刘汉、刘维和主要成员等五人被执行死刑等事件。这一系列事件使得死刑存废之争再一次成为热门话题。文章的研究立足于当前中国死刑方面立法与实践的近况与现实的理论基础,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论述死刑存废的依据及解决思路:首先,观察中国当前关于死刑存废有关的实践,分别从死刑立法层面与实践层面来总结死刑存废与否的现实基础,从客观方面来论述出死刑在当前社会的不可代替性及规范死刑适用的必要。其次,综合国际上对于死刑的实践,总结国外实践的经验与教训由彼及此的来论证我国死刑存废的可研究性,为后文的研究提供国际上的实践参考。再次,在死刑存废的理论基础上同时借鉴国外与国内最新的观点,把国外与国内的死刑研究理论总和起来并加以分析,筛选出适合当前我国实际情况的理论作为最后解决思路的理论基石。最后,提出当前死刑存在的一些问题,提出新的解决思路,结合上文观点并采取折中的手段来改变当前的死缓制度,赋予其新的执行标准与执行方式,采取较为平和的手段作为死刑最终废除的过渡方式,在过程中最大限度的防止冤假错案的发生,并论证其可行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