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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市场是改革开放后,市场经济发展过程中催生的产物,自1983年沈阳市成立首家人才交流市场以来,我国人才市场已经有了20多年的发展历史,人才市场发展至今,在数量,内部管理服务功能,外部规制都有相当大的变化,伴随着人才市场的发展,对人才市场的学术研究也越来越多,但目前来看,对人才市场的研究主要集中于经济管理学科范畴,而对人才市场的法律研究范畴相当缺乏,可以说是一片空白,这造成相关法律理论研究与人才市场发展的实践严重脱节,因此对人才市场的法律方面的研究显得十分紧迫,以致很多地方人大极力呼吁加强立法方面的研究。在如何规范人才市场运作上,中国目前还没有统一的法律规范,仅限于各地的人大常委会通过的管理条例。从规范角度上看,这些管理条例比较粗陋,也很混乱,体系也不完整、协调,很难适应现实的需要,对于该问题的研究,笔者认为按两条思路进行比较妥当,一是立足中国国情和已有成熟的理论上。二借鉴国外的相关经验.人才市场作为市场经济下的产物,本质上是市场经济的组成要素之一,其功能主要是调节市场经济条件下人才的自由流通,通过这种自由流通来实现经济学上所谓的充分就业,保障公民的宪法权利.人才市场存在的必要性和唯一性就是能促进和保障劳动就业,这既是个经济问题,也是个政治问题,还是个法律问题.如果单从法律上来看,这必然涉及私法与公法调整的讨论,而本文就是从公法角度(行政法角度)来研究调整的必要性和怎样的法律调整。对人才市场的法律分析离不开对我国国情和历史的认识,在我国现有体制下,劳动就业主要是通过人才市场实现的,可以看出人才市场的建设起着相当重要的作用,既关系公民的个人权利又牵涉到国家的职能目标,社会整体利益的实现,一个完善的人才市场体系是自由、公平、正义的体现。因此,在追求法治的今天,这也是法治建设的重任,包括立法的研究,法律的制定修改,实行等。对人才市场的法律规制是一个系统的、综合陸的工程,除了由民法、刑法实体法来实现外,行政法也是应有之义,这完全符合行政法发展趋势。本文在结构上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是基本理论研究。主要阐述人才市场的概念,界定人才的内涵和外延,概述人才市场的特征,分类,分析人才市场的基本功能。第二部分讲述我国人才市场兴起及动因,发展过程和存在的问题。第三部分探究人才市场问题产生的原因。对原因的分析主要从人才市场的内部和外部进行的,有体制的和非体制的,主要的和次要的,这些原因是相互联系的,而法律规范的因素是关键性的。第四部分就如何建设好人才市场提出法律上的对策,即如何从行政法角度去对人才市场进行规制。包括立法上的研究,具体内容的修订。最后是对本文的一个总结和对如何完善人才市场法律建设进行的相关思考。如与相关法律的衔接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