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腐败是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巨大障碍,它破坏民主法治,阻滞公平正义,摧残诚信友爱,压抑社会主体活力,破坏社会秩序,降低政府公信力。而制度是约束人们行为的规范性准则,社会有序运行的基本保障,更是有效惩治与预防腐败的关键。如果制度建设不完善甚至偏离了正确方向,那么我国反腐败事业就不能取得胜利。因此,要预防和惩治腐败,必须立足于良好的制度构建,这对反腐败具有重要的意义。论文致力于通过研究新中国成立以来腐败惩治与预防制度建设方面取得的成就和不足,分析原因找到对策,探索建立惩治与预防腐败的科学、有效制度。通过对腐败、惩治与预防制度这两个概念的深入挖掘,以腐败产生的原因、危害及制度建设的本质功能这些基本问题为基础,并结合我国从新中国成立以来的腐败惩治与预防制度建设进程的背景条件,引出腐败惩治与预防的制度建设问题的紧迫性、必要性和重要性。通过研究分析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反腐败进程的总体趋势,从而对腐败惩治与预防制度体系中的公务员选拔任用制度、教育制度、法律法规制定制度、惩治制度、监督制度一一对应的分析出其存在的问题及基本成因。针对我国腐败惩治与预防的制度建设存在的问题提出的对策。通过分析我国腐败惩治与预防制度建设存在的问题及其成因,创新公务员选拔任用制度、改进我国腐败惩治与预防的教育制度、健全我国腐败惩治与预防的法律法规制定制度、提高我国腐败惩治与预防惩处制度的执行力、完善腐败惩治与预防的监督制度。为我国腐败惩治与预防制度的建设夯实基础,为我国腐败惩治与预防制度的不断完善提供了理论依据,为我国腐败惩治与预防制度建设的不断发展提供应对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