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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农业大国,农民群体需要更多国家和社会的关注和关心,农民也有追求美好生活的愿望,改变落后面貌的能力,选择进入城市是他们的重要选择,获取更多的机会增加收入,一方面需要国家政策的支持和保障,一方面需要农民自身努力实现。随着城市化进程加快,城乡一体化格局逐步实现,农民耕地就业的形式不再是唯一途径和主要途径,农民逐步向城市移动,实现工业化就业,但是农民进城就业遇到很多难题,农民进城就业的人数在逐渐增加,规模也逐渐扩大,同时也遭遇到就业机会不平等、享受的就业服务不平等等各种歧视待遇,农民寄希望于国家和政府的社会政策能够帮助他们,需要就业社会政策保障和保护农民,维持社会稳定和发展。社会工作者不仅要从社会工作实务的角度来帮助弱势群体达到助人自助,而且需要从社会政策的角度出发,运用社会政策帮助困难者解决问题,走出困境。本文以西安市为例,从三个时期梳理农民就业社会政策。从以下几方面展开研究:1949至1978以前的西安市就业社会政策,在计划经济时期,实行国家统包统筹,计划安排岗位给城市居民,重视工业发展,再加上城乡户籍制度的限制,几乎没有就业机会留给农民,这一时期的农民流动呈现出无序、盲目状态,流动规模比较小,所以采取都是禁止农民进城就业的社会政策,让农民继续依靠耕地获取生活来源,社会政策主要表在就业机会不平等这一方面。1979年至20世纪末改革后的西安市就业社会政策,在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国家和政府主导农民进城就业,市场作为新加入的力量,还没有发挥更好的作用,经济水平和工业化的水平不断提高,需要更多的劳动力,为农民逐渐打开了城市就业的大门,农民渴望进入城市追求美好生活的愿望变得强烈起来,形成了“民工潮”;同时,国家和政府引导发展乡镇企业和农村副业,拓宽农民就业渠道,所以这一时期的就业社会政策从禁止农民进城就业向科学、规范、有序引导农民进城,为农民提供了平等的就业机会,但是就业社会政策涉及就业社会保障和就业保护两方面的内容比较少,为下一时期的制定就业社会政策埋下伏笔。21世纪以来的西安市积极就业社会政策,在市场经济时期,市场对就业资源配置起到决定性作用,政府是辅助手段,市场竞争激烈,优胜劣汰,科技水平的不断提高和人口素质的不断提升,城市化进城加快,城乡一体化逐步形成,户籍制度的取消限制,农民进城就业自由化、合理化。然而在城市就业的要求不仅仅是只需要体力劳动,更加需要知识型人才,农民工和失地农民由于自身各种条件的限制,在城市就业,更加需要就业社会政策除了提供就业就业机会,还需要保障他们在城市享有和居民同等待遇,享受同等的就业服务等等,所以这一时期的就业社会政策主要倾向于为农民工和失地农民提供就业保障和保护。归纳总结出,这三个时期就业社会政策演变的总体特点:政策主体由政府包揽向政府市场劳动者相结合转变;政策背景由城乡分割向城乡一体化转变;政策对象由由农民进城转向农民工和失地农民进城;政策范围由“集惠”转向“普惠”;保障机制由就业机会平等转向就业服务、就业环境、就业待遇平等以及对当前就业社会政策存在的问题分析和完善社会政策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