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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数据年代,个人信息成为社会、组织和个人赖以生存和发展的重要战略资源,以至于公众越来越重视个人信息的安全,然而我国个人信息泄漏事件屡禁不止,形成新的社会公害。为此,实现公民个人信息泄漏问题的有效治理刻不容缓,亟需以新的理论科学指导,探求高效的治理模式。此处个人信息泄漏即指掌握个人信息的主体无意识或者有意识地将个人信息泄漏给第三方的现象。当前,西方信息化发达国家在公民个人信息泄漏治理中较多应用多元主体共治理论,即除了政府发挥管理职能外,社会各界组织及公民都要积极参与共治个人信息泄漏问题,共同建立和谐安全的个人信息化环境。虽然国家针对个人信息泄漏问题出台了相应的整治措施,但仍遏制不住公民个人信息泄漏带来的危害。为此,本文以广西公民个人信息泄露治理问题为研究对象,突显出监管主体职责不到位,社会组织、公民的参与度不高,个人信息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不完善,个人信息安全的防护技术不足等治理模式与成效的问题,旨在以多元主体共治理论为视角,借鉴国内外先进的治理理论,通过文献研究、个案研究、比较分析、实地调查的方法,力图为广西治理个人信泄露问题提供参照。本文认为广西治理个人信息泄露问题需构建由政府、社会组织、公民个人形成的多元主体共同治理个人信息泄漏问题的新型模式。在个人信息泄漏多元主体治理的框架中,充分发挥政府、行业组织、公民的功能优势,协同合作,综合治理公民个人信息泄漏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