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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是指权利人对其所创作的智力劳动成果所享有的专有权利,一般只在有限时间期内有效,主要包括著作权(版权)、专利权、商标权、商业秘密权。各种智力创造如发明、文学和艺术作品,以及在商业中使用的标志、名称、图像、外观设计,都是个人或组织所拥有的知识产权。随着知识经济的到来,知识产权越来越成为一个国家、企业财富和竞争能力的重要标志。它是一种十分重要的经济资源,虽然是一种无形财产,但是其价值不仅可以用货币来衡量,甚至比有形财产更重要。因此知识产权成为了当代国际社会关注的焦点问题之一,保护知识产权也逐渐成为国际社会的共同要求。尽管几乎所有国家里都建立起了知识产权制度,但仍有人对其合理性有所质疑。而知识产权保护在具体运作中也遇到了一些疑难困惑,这些疑难困惑归根结底源于人们对伦理原则的不同选择。因此有必要探究知识产权制度的伦理基础,以及在保护中涉及的其他伦理问题。另外由于社会伦理规范是在人类社会长期生产生活实践活动中形成的,一项伦理规范要被社会成员接受,除了要符合人文的、信仰的要求,首先要符合经济学原则,否则不能长期持续下去。比如不少民族的传统伦理规范不断消亡,而新的伦理规范又不断产生,其根本原因就是经济规律在起作用。本文从伦理经济学的角度分析知识产权的相关问题,兼顾伦理(德性)和经济(理性)两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