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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大力推进农业产业化,进行农业结构战略性调整的过程中,在少数民族地区采用订单农业模式,可以使公司与农户建立稳定的产销关系,带动千家万户按照市场需求,进行专业化、集约化生产,进而推动地区经济的发展。
本文运用博弈论、信息经济学、发展经济学和现代市场经济理论,结合少数民族地区订单农业发展的实际,围绕“分析少数民族地区订单农业发展模式”的基本命题,从微观经济学角度出发,理论与实际的多维角度,运用理论与实证相结合的方法对少数民族地区订单农业发展问题进行了深入系统的研究。并通过分析广西来宾市、湖北恩施州、湖南麻阳苗族自治县等少数民族地区订单农业中“公司+农户”,“公司+银行+农户”、“公司+中介+农户”等多种订单农业形式的具体模式,研究订单农业中农户和企业之间如何进行博弈而产生风险,解决订单农业中的违约风险问题,试图寻找出适合民族地区订单农业发展模式,解决在实现少数民族地区农业产业化发展过程中急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本文要研究以下四个方面的内容(1)研究订单农业中农户和企业之间如何进行博弈而产生风险,如何解决订单农业中的违约风险问题,主要介绍广西来宾市所采用的“公司+农户”型的“实物贷款,实物还贷”订单模式。(2)在广西所采取订单模式发展中的主要问题在于公司用于信贷资金的来源不足。笔者对是否可以将现在由农村信用社发放的农村小额贷款与订单农业结合起来进行可行性分析。(3)在部分少数民族地区,就实行“公司+中介+农户”型的订单农业模式存在的不足,本文通过研究湖北恩施州、湖南麻阳苗族自治县两个地区不同的中介类型,运用“委托+代理人”理论构建模型分析,提出了完善该“公司+中介+农户”型订单农业模式的具体建议。(4)通过分析“公司+合作经济组织+农户”模式的利弊,提出及政府应该发挥的作用,从而推进订单农业的顺利实施。
本研究的创新之处在于一是提出“公司+农户”型的“实物贷款,实物还贷”订单模式突破了传统模式的瓶颈,降低了违约的风险;二是提出在少数民族地区把农村小额贷款和订单农业结合起来,形成在金融条件下新的订单农业模式;三是提出了在政府的宏观调控下采用新型的“公司+银行+合作经济组织+农户”模式适用于民族地区订单农业未来发展的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