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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商业银行(包括中、农、工、建和交通银行)在我国银行体系中占据主导地位,其有效运行对整个银行体系以及金融、经济的平稳运行和发展至关重要。随着市场经济改革和对外开放的深化,传统体制下的国有商业银行已不能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2003年来,正式启动了国有独资商业银行的股份制改革,并首次尝试引入外国战略投资者,希望籍此“改善公司治理结构,学习和借鉴先进的管理经验,从而提高国有商业银行的管理水平和经营效益”。
引入外国战略投资者是改革者在银行业内部和外部压力下采取的战略性行为,国内外的改革实践表明,这种引入外国战略投资者的改革效果受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具有不确定性。因此,本文提出了引进战略投资者有效性问题。良好的公司治理是国有商业银行稳健和有效经营的基础,改革者希望通过引入战略投资者来改善国有商业银行公司治理,并最终建立现代商业银行制度。因此,本文选择了公司治理角度来分析外国战略投资者的有效性。
本文基于公司治理理论分析框架,认为商业银行公司治理不仅取决于内部和外部治理,而且与外部环境密切相关。公司治理的外部环境不仅对公司外部治理有决定性影响,同时也会影响某些内部治理机制作用的发挥。我国国有商业银行引进战略投资者将会从内部治理和外部治理两方面发挥作用,尽管也会对治理环境产生影响,但由于银行公司治理环境的改善的全局性和长期性,这种改革措施的效果在短期内存在更大的不确定性。
基于对国有商业公司治理特殊性进行分析,本文提出了国有商业公司治理中的“政府行为”概念。构造了引入战略投资者对国有商业银行公司治理发挥影响的微观机制,分析了引进外国战略投资者对其公司治理的具体影响途径。并以此为基础,结合对战略投资者行为特征的分析,利用不完全信息动态博弈模型和不完全信息下的委托代理模型等信息经济学分析工具,对战略投资者在国有银行公司治理中的行为进行了模拟,对影响其合作的因素进行分析。分析结果表明,在短期(战略投资者股权锁定期),外国战略投资者只会消极地参与国有银行公司治理,或是将合作局限于有限范围,有效性有限:影响其参与公司治理合作程度的主要因素包括国有银行的合作能力、市场效应和自身风险规避程度。尽管引入战略投资者改善国有商业银行公司治理在短期内效果有限,但这并不影响其重大意义,有如“抛砖引玉”。引入外国战略投资者进行产权改革是对国有商业银行产权的第一次界定,是优化银行外部治理环境的基础,对银行公司治理的持续改善和商业银行制度的建立有决定性作用,其后续改革效果依赖于政府参与战略投资者合作能力的提高和外部治理环境的持续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