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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国防建设也得到了快速发展。2001年国务院和中央军委联合颁布《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暂行办法》,实施政府计划安排与转业干部自主择业相结合的军转安置制度,大大缓解了党和国家安置军队转业干部的压力,收到了良好的效果。但是,该办法并没有从根本上解决地方党政机关机构精简、裁减人员与指令性计划分配转业干部的矛盾,政府运用行政手段计划安置的做法已经越来越不适应人才配置市场化的要求,同时军队干部受到市场经济各种价值观念的影响,对转业安置的后顾之忧明显增加,出现了一些不稳定因素。本文以改革退役军官保障措施为切入点,通过分析我国军转安置制度的历史演变过程和现行我国军官退役制度中的措施、程序及其瓶颈问题,并结合国外几个较典型国家的军官退役制度的特点,提出“改革安置制度,必须以保障为基础”的观点。随着国民生活水平的总体提高,军人的待遇和保障水平也在逐渐攀升,如何在社会劳动者与军人之间找到退役军人保障的平衡点,将是保障改革的重点问题。根据我国尚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实际国情,完全依靠政府通过货币形式进行安置保障补偿是不现实的。本文利用倡导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建设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政策思路,从退役军人加强生活性保障与提高社会地位两方面入手,关心、照顾退役军人的住房、医疗、教育等方面措施,比单纯解决就业问题将更加深入人心。同时,本文也借鉴国外的先进做法,提出了建立退役军人非政府组织,用来加强退役军人社会服务管理的创新点。鼓励退役军人之间的互帮互助和自发性的服务,从而不仅堵住了退役军人缺乏组织管理的漏洞,也减轻了政府的管理成本与负担。因此,建立这样一套以完善的保障体系为基础的,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军队长远发展的有中国特色的军官退役制度,是具有改革契机和实践价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