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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保险的发展经历了四种合作模式:协议代理模式、战略联盟模式、股权合作模式和金融控股模式。不论在合作模式下,合作各方的共赢问题是合作的关键,而其中的手续费分配问题是能否达成共赢的核心。西方的金融监管体系较为完善,因此,不论在何种模式下,银行保险合作各方基本能够达到共赢局面。国内的银行保险出现较晚,目前主要以协议代理模式为主。由于国内特殊的金融体系特征,目前国内银行保险的手续费恶性竞争问题严重,合作各方并没有形成真正意义上的共赢。随着国内金融监管混业政策的逐步放宽,2010年前后,国内首家银行系保险公司成立,标志着国内金融控股模式下的银行保险出现,并表现出了更加强劲的发展势头。鉴于国内银行保险在初级的协议代理模式下并未形成真正意义上的共赢,因此,系统性的研究银行保险延伸至更高级的金融控股模式下合作各方共赢机制的构建问题,对于国内保险和金融市场的健康发展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论文主要包括以下三方面内容:(1)金融控股模式下银行保险的相关要素研究。首先,本文研究了金融控股模式下的银行保险在国内的出现、发展及存在的一些问题;其次,详细分析了金融控股模式下银行保险的合作形式、合作流程、价值链活动、博弈树、主要经济主体的行为动机等要素;最后分析了金融控股模式下银行母公司、银行系保险子公司和传统保险公司间开展银行保险合作的战略层、经济层和非经济层因素。(2)金融控股模式下银行保险合作各方复杂的多委托—代理博弈研究。本文按照银保合作的逻辑顺序为原则,分别研究了金融控股模式下银行母公司与传统保险公司间的单委托—代理博弈、银行母公司与银行系保险子公司间的单委托—代理博弈和银行母公司同时与银行系保险子公司及其他传统保险公司间的多委托—代理博弈。(3)金融控股模式下银行保险柜员的复杂二重委托--代理博弈研究。首先,本文对于银行保险业务中柜员的三种收入方式进行了分析;其次对于柜员的三种收入方式中银行、保险公司、银行柜员三者之间的博弈模型逐一进行了建立与求解;最后,对三种收入方式中求解得到的博弈结果进行了对比、讨论,并对三种收入方式的优劣进行了判断。论文基于上述金融控股模式下主要博弈模型研究的结果并对比分析前人所研究的协议代理模式下手续费分配的结果,提出金融控股模式下银行保险合作各方共赢机制构建内容作为本文的结论,其主要内容包括以下三个方面:(1)金融控股模式下银行保险共赢机制构建的利益分配机制建设,主要包括合理制定大帐手续费率β的标准、按照合作产能制定透明的努力程度α的分配原则、制定合理的柜员激励机制和明确各方的责任承担机制等。(2)金融控股模式下银行保险共赢机制构建的行业制度保障机制建设,主要包括银行母公司实施利益相关者关系管理、制定具有“强制约束力的协议”和形成明确的责任追究和惩处机制等。(3)金融控股模式下银行保险共赢机制构建的社会制度保障机制建设,主要包括从监管、消费者、政府部门及其他社会团体的角度制定一些完善的社会制度作为保障等。论文的创新之处在于:(1)深入分析了金融控股模式下银行保险合作的形式、流程、价值链活动、博弈树、主要经济主体的行为动机等要素,以及金融控股模式下银行保险合作的战略层、经济层、非经济层因素,并与协议代理模式下的相关要素进行了比较。(2)通过对金融控股模式下银行保险合作各方复杂的多委托—代理博弈求解结果的分析,界定了博弈各方关于手续费率β分配的最优比例范围和银行母公司的努力程度α的分配原则。(3)通过对金融控股模式下银行柜员三种收入方式中的复杂二重委托—代理博弈求解结果的分析,提出了银行保险柜员收入激励方式的选择、激励比例η范围和柜员努力程度α的分配原则。(4)通过对银行母公司金融控股模式下银行保险合作主体间的多委托—代理博弈和银行柜员复杂的二重委托--代理博弈的分析,提出了金融控股模式下银行保险合作主体间共赢机制构建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