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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求一种科学的纠纷解决机制是司法体制改革追求的目标,调解作为在我国被广为运用的、不可取代的民事纠纷解决机制,随着时代的变化,如今又走到了改革的风口浪尖。新时期的民事诉讼调解制度该何去何从值得探究。
本文研究了我国及西方法系代表国家的现行民事诉讼调解制度,从价值取向的角度探究了发展民事诉讼调解制度的方向,在此基础上,对如何进一步完善我国民事诉讼调解制度提出了自己粗浅的看法。本研究的创造性成果是:(1)理论联系实际,从法理学和司法实践出发对民事诉讼调解制度进行研究;(2)率先对我国的相关最新立法—《关于人民法院民事调解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进行了研究,指出其利弊所在;(3)走出调审结合与调审完全分离这两种方式的误区,提出了调审适度分离的观点;(4)指出了允许对案件的一部分先行调解这一新规定的法律漏洞;(5)对合议、审限这些在调解中易被忽略,而在司法实践中又颇为重要的制度给予关注,提出完善建议;(6)分析强制调解现象产生的原因,提出彻底消除强制调解的措施。
在我国走向繁荣昌盛的进程中,如何充分发挥调解制度的独特优势,以解决日益增多的民事纠纷与构建和谐社会之间的矛盾,是我国司法界的重要课题。笔者通过本研究,理论联系实践,为完善民事诉讼调解制度提出了一些建议,以期为我国的法制建设略尽绵薄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