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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我国工业化和城镇化快速发展,大量农村劳动力流入城市,农民工群体成为城市流动人口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由于农村劳动力锐减,造成农村土地利用率低下、农业粗放式经营、村庄“空心化”等问题。在乡村振兴的大背景下,为促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加快土地流转效率,农民工群体的土地流转问题得到重视。不过,由于土地不仅具有财产价值,还具有保障功能,这使得农村土地流转不仅仅是财产收益问题,还关系到生存保障问题。从历史现实看,出于生存保障的考虑,农民工虽然不再从事农业生产活动,但其土地流转的意愿并不高,尤其是转让意愿普遍很低,究其原因关键在于缺乏良好的保障制度以替代农村土地的保障功能。为了进一步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推进城乡一体化建设,近年来许多城市把农民工纳入当地社会保障体系。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保障水平相对较高,在理论上能为日后的养老生活提供较好的保障,可以为农民工解决流转土地的后顾之忧。本文借助农户行为理论和风险社会理论,通过对广东省惠州市工厂农民工的实地调研,运用SPSS23软件建立LOGIT回归模型来探究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对农民工土地流转的影响。主要研究结论如下:第一,制造型企业的农民工参与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情况较好,农民工对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作用认知较好,大部分人认为养老保险对自己未来生活能起到相应的保障作用,但是对其稳定性认知程度一般。第二,参与土地流转的农民工达到半数以上,流转形式多是转包、出租、代耕,只有极少一部分人选择了转让土地,大部分农民工不愿意选择转让土地。由于转让意味着同时转出农地承包权和经营权,因此这表明农民工不愿意从农地上彻底退出。第三,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参与、作用认知、稳定性认知对农民工土地流转有正向影响。但进一步分析表明,这种影响主要体现为农地经营权的流转,当涉及土地转让即承包权和经营权同时流转时,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影响消失,即统计发现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与、作用认知、稳定性认知对农民工土地转让意愿没有显著影响。综上,本文认为当前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具有一定的土地保障功能替代效应,但仍不足以完全替代土地保障功能。据此,在乡村振兴背景下,应不断提高农民工的人力资本,提升农民工社会养老保障水平,同时在土地流转时应充分尊重农民工的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