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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观察解痉定眩汤联合牵引改善椎动脉型颈椎病(肝阳上亢型)眩晕症状的临床疗效。通过口服解痉定眩汤联合颈椎牵引治疗肝阳上亢型椎动脉型颈椎病并采用眩晕VAS评分法、椎动脉型颈椎病功能评定量表(FS-CSA)以及TCD检测椎动脉、基底动脉的血流速度作为临床观察指标,评价该疗法对改善椎动脉型颈椎病眩晕症状的临床疗效,并对该疗法的作用机理进行探讨。
方法:筛选2018年1月—2018年12月在河南省中医院骨伤病诊疗中心就诊的椎动脉型颈椎病患者60例。所有纳入患者均符合椎动脉型颈椎病的诊断标准以及中医肝阳上亢证的辨证标准。依据患者的就诊顺序,将其随机分为观察组和对照组,每组各30例。观察组男性12例,女性18例,平均年龄44.43±6.04(岁),平均病程5.89±2.60(周);对照组男性11例,女性19例,平均年龄46.57±5.70(岁),平均病程6.33±2.51(周)。两组患者的一般情况比较P>0.05,无统计学差异。观察组给予口服解痉定眩汤,分早晚两次服用,每次100ml,对照组给予口服全天麻胶囊,每日3次,每次5粒。两组患者均给予坐位枕颌带颈椎牵引治疗,每次牵引20分钟。两组治疗时间均为2周。通过对比治疗前后患者的眩晕VAS评分、FS-CSA评分(包括心理状态评分、功能状态评分和总评分)以及TCD检测椎动脉、基底动脉的血流速度,对比两组治疗前后的差异。并根据患者治疗结束后3个月时的随访情况,再次进行FS-CSA评分,以评价两种疗法的远期疗效。
结果:1.经过2周的治疗,观察组治疗后的VAS评分为2.33±1.40,与治疗前评分6.53±1.46相比,P<0.05;对照组治疗后的VAS评分为3.13±1.55,与治疗前评分6.87±1.36相比,P<0.05。治疗后两组VAS评分相比,P<0.05。
2.两组治疗后双侧椎动脉、基底动脉的的血流速度,分别与治疗前对比,均为P<0.05。同时,治疗后观察组与对照组的双侧椎动脉和基底动脉的血流速度相比,均为P<0.05。
3.两组治疗后的心理状态评分、功能状态评分以及总评分,分别与治疗前对比,均为P<0.05。同时,治疗后观察组与对照组的心理状态评分、功能状态评分以及总评分相比,均为P<0.05。
4.随访时观察组的心理状态评分、功能状态评分以及总评分,分别与治疗后对比,均为P>0.05,差异无统计学意义;随访时对照组的心理状态评分、功能状态评分以及总评分,分别与治疗前对比,均为P<0.05,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5.观察组治疗后,临床治愈6例、显效13例、有效8例、无效3例,总有效率90.00%;对照组治疗后,临床治愈2例、显效9例、有效14例、无效5例,总有效率83.33%。两组临床疗效对比,P<0.05,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结论:1.解痉定眩汤联合颈椎牵引疗法与全天麻胶囊联合颈椎牵引疗法均能够降低CSA患者的眩晕VAS评分和FS-CSA评分。但解痉定眩汤联合牵引疗法的优势更加显著,并且具有稳定的远期疗效。
2.解痉定眩汤联合颈椎牵引疗法与全天麻胶囊联合颈椎牵引疗法均能够改善CSA患者的椎动脉和基底动脉的血流速度,但前者的疗效更加明显。
3.通过口服解痉定眩汤联合颈椎牵引可以很好地解除肌肉及血管的挛缩,恢复颈椎的力学平衡,改善血液循环,进而缓解甚至消除CSA患者的眩晕症状。此外,该疗法具有显著的有效率和安全性,具有良好的临床应用价值。
方法:筛选2018年1月—2018年12月在河南省中医院骨伤病诊疗中心就诊的椎动脉型颈椎病患者60例。所有纳入患者均符合椎动脉型颈椎病的诊断标准以及中医肝阳上亢证的辨证标准。依据患者的就诊顺序,将其随机分为观察组和对照组,每组各30例。观察组男性12例,女性18例,平均年龄44.43±6.04(岁),平均病程5.89±2.60(周);对照组男性11例,女性19例,平均年龄46.57±5.70(岁),平均病程6.33±2.51(周)。两组患者的一般情况比较P>0.05,无统计学差异。观察组给予口服解痉定眩汤,分早晚两次服用,每次100ml,对照组给予口服全天麻胶囊,每日3次,每次5粒。两组患者均给予坐位枕颌带颈椎牵引治疗,每次牵引20分钟。两组治疗时间均为2周。通过对比治疗前后患者的眩晕VAS评分、FS-CSA评分(包括心理状态评分、功能状态评分和总评分)以及TCD检测椎动脉、基底动脉的血流速度,对比两组治疗前后的差异。并根据患者治疗结束后3个月时的随访情况,再次进行FS-CSA评分,以评价两种疗法的远期疗效。
结果:1.经过2周的治疗,观察组治疗后的VAS评分为2.33±1.40,与治疗前评分6.53±1.46相比,P<0.05;对照组治疗后的VAS评分为3.13±1.55,与治疗前评分6.87±1.36相比,P<0.05。治疗后两组VAS评分相比,P<0.05。
2.两组治疗后双侧椎动脉、基底动脉的的血流速度,分别与治疗前对比,均为P<0.05。同时,治疗后观察组与对照组的双侧椎动脉和基底动脉的血流速度相比,均为P<0.05。
3.两组治疗后的心理状态评分、功能状态评分以及总评分,分别与治疗前对比,均为P<0.05。同时,治疗后观察组与对照组的心理状态评分、功能状态评分以及总评分相比,均为P<0.05。
4.随访时观察组的心理状态评分、功能状态评分以及总评分,分别与治疗后对比,均为P>0.05,差异无统计学意义;随访时对照组的心理状态评分、功能状态评分以及总评分,分别与治疗前对比,均为P<0.05,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5.观察组治疗后,临床治愈6例、显效13例、有效8例、无效3例,总有效率90.00%;对照组治疗后,临床治愈2例、显效9例、有效14例、无效5例,总有效率83.33%。两组临床疗效对比,P<0.05,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结论:1.解痉定眩汤联合颈椎牵引疗法与全天麻胶囊联合颈椎牵引疗法均能够降低CSA患者的眩晕VAS评分和FS-CSA评分。但解痉定眩汤联合牵引疗法的优势更加显著,并且具有稳定的远期疗效。
2.解痉定眩汤联合颈椎牵引疗法与全天麻胶囊联合颈椎牵引疗法均能够改善CSA患者的椎动脉和基底动脉的血流速度,但前者的疗效更加明显。
3.通过口服解痉定眩汤联合颈椎牵引可以很好地解除肌肉及血管的挛缩,恢复颈椎的力学平衡,改善血液循环,进而缓解甚至消除CSA患者的眩晕症状。此外,该疗法具有显著的有效率和安全性,具有良好的临床应用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