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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候变化问题自20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开始,出现在国际关系的视野中,日益成为国际社会中的重要议题。气候变化具有长期性、不确定性和公共问题属性,要求国际社会通力合作,共同应对气候变化带来的挑战。以太平洋岛国为代表的小岛屿发展中国家,国土面积狭小,人口较少,地势低平,位置相对孤立,经济社会发展较为落后,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弱且严重依赖外来援助。气候变化带来的自然灾害,尤其是海平面上升,严重威胁其生存发展。小岛屿国家,以其远低于全球人均水平的碳排放量,成为气候变化的最大受害者。面对由气候变化带来的巨大威胁,太平洋岛国积极行动起来,利用既有的地区合作机制和联合国这一国际舞台,大力推动与气候变化有关的国际合作,影响国际气候谈判进程,争取国际援助,反过来进一步促进了地区一体化与国际合作。太平洋岛国逐渐塑造出一个以自己为中心,建立在气候变化这一议题上的多层级国际合作机制,以较小的国家体量实现了较大的气候谈判成果。中国作为当前世界碳排放大国,在气候变化问题上,虽然与太平洋岛国存在分歧,但双方仍存在广泛的共同利益和合作空间。中国政府为《巴黎协定》的达成做出了关键性的努力,彰显了负责任大国的风采;提出的“一带一路”规划和“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概念,也为中国与太平洋岛国借气候变化问题加深合作提供了必要的理论支撑与合作舞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