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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内法规是由中国共产党的中央组织、中央各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制定的用以规范党组织的工作、活动和党员行为的党内各类规章制度的总称。党内法规问题近年来日益成为学界研究的重点,是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的重要内容。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建设是对党内思想建设、作风建设、组织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四大部分的立法、守法、执法活动的总称。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建设与国家法治建设息息相关,是加强党的建设的必由之路,是改革和完善党的领导的题中之义。中国共产党建立中国特色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就是要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相适应。党内法规的名称为党章、准则、条例、规则、规定、办法、细则。但是,这种党内法规的“七位制度”不能涵盖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建设的全部内容,应从层面、对象、形式和内容上将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分为:中央党内法规-部门党内法规-地方党内法规;党员法规-党组织法规;实体法规-程序法规;党内关系法规-党与政府、社会的关系法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建设的核心是完善党的领导制度和党的组织制度。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建设存在问题。1、体系不健全:党员权利义务规范不对等;党的中央组织与地方基层组织规范不对等;法规制定、颁布主体单一。2、过程不民主:起草过程缺乏民主性;公开工作不到位。3、权威性不够:地方党组织和党员群众不遵守;地方和基层党内选举实践突破法规边界;法规审议和表决通过机制不完善。4、科学性不够:惩罚、权利救济方面的规定少;程序法少;大量文件以不规范名称命名;同一主题、同一位阶的法规形式不统一;法规与法律之间存在不协调现象。应当进一步完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建设。1、健全党内法规制度体系:保证党员权利;出台中央组织条例;严格地方党组织行为;促进法规与法律相协调。2、提升党内法规制度体系的民主化程度:开门立法;公开发布。3、提高党内法规制度体系的权威:应对地方和基层党组织选举实践;提倡党内法治文化;理顺党内权力结构,充分发挥党代会的作用;高层要重视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建设。4、加强党内法规制度体系的科学性:加强立法规划工作;重视党内法规的汇编和整理工作;完善党内法规的备案审查和事后审查制度;坚持党内法规立法过程中的一元性和特定性。